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1年春运及中、省、市两会期间全市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运输保障、保通保畅、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和行业稳定六项工作,扎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冬安行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地落实,市局决定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冬安行动”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
二、督导内容
(一)总体安排部署到位情况。重点检查:“1.4”2021年部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1.13”全省交通运输“冬安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1.27”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暨厅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及春运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及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二)重点领域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围绕疫情防控、运输保障、保通保畅、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和行业稳定六个方面重点检查“冬安行动”专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三、督导人员
组 长:刘永志 局安全总监
成员:贺 强市公路局副局长
邓卫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田 军 市运管处副处长
何 亮 局办公室主任
田 东 局建设管理科科长
刘高源 局安全应急科副科长
邹 朋 局综合规划科副科长
罗 典 局法制科副科长
秦 慧 局运输管理科负责人
杨文军 市高速公路协调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督导方式。督导工作以暗访为主明查为辅确保全覆盖,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督导。督导组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被督导单位,并跟踪督导整改。
(二)严守工作纪律。督导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从简、严格自律,严守工作纪律。
(三)强化结果运用。市局将对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督导结果纳入年度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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