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交综〔2021〕77号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8日进行,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遂府办文〔2021〕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2021年高考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和安全工作,确保高考学生安全、便捷、舒适出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考运输保障和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到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在当前道路运输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下,此次高考运输安全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考试安全、和谐稳定”三个大局要素,全力做好2021年高考期间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和安全工作,确保实现“平安高考、健康高考、温馨高考”目标。市局成立以副局长黄火平为组长的高考运输保障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健全机构,确保高考运输保障和安全措施落实。
二、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2021年5月28日—6月8日为高考环境综合治理期,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运力保障。要提前积极与学校对接,摸清运力需求,认真开展高考公交车、客运车运力保障储备工作。要仔细分析、提前研判,认真做好高考应急运力储备工作,确保突发情况发生后运力资源充足。要认真做好高考期间运输调度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县区协同、高效畅通”的运输调度指挥体系。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要统筹做好跨县区运力支援工作。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高考运输期间交通秩序组织工作。
(二)强化运输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层层压紧压实运输安全责任。一是要把好车辆关。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加强高考运输保障车辆安全检查,对参与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检查,禁止技术标准不达标营运车辆参加高考运输保障。二是要把好司机关。要督促运输企业选派驾驶技术好、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驾驶员,包车接送考生必须专车、专人,以保证考生绝对安全。三是要健全应急处突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四是要强化交通秩序整治。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勤联动,加强公路保通保畅,加大对各考点周边区域运输市场秩序的检查和整治,严厉打击超载以及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广大考生便捷顺利、安全有序出行。
(三)强化服务提升。要加强公交车营运管理,加大发班密度,确保准点、安全运行。要加强出租车辆的动态监控和管理,提供舒适出行服务。要认真开展“高考直通车”、“爱心送考车”、“雷锋车”等奉献社会的志愿公益活动。要配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交通在建工地、道路营运车辆、汽修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途经考点的道路客运车辆要禁止鸣笛,为考生营造安静良好的考试环境。
(四)强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和《遂宁市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交通运输场所和运输工具消毒(通风)、司乘人员口罩防护、乘客信息登记“四个100%”要求。继续强化与卫健部门的配合,做好运输服务过程中发热、身体不适考生的移交和各种突发状况的妥善处置,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安全护航2021年度高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高考运输保障工作氛围营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对运输保障过程中典型事迹、好人好事及行业文明等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2021年高考交通运输保障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2021年高考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和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火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蒲 斌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肖 灏 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邓卫国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田 军 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副主任
秦 慧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刘高源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应急科副科长
蒲 蓉 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出租车服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牵头负责高考运输保障和安全日常工作,由肖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