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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03-2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及上级部门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事故预防为重点,以责任落实为保障,以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为支撑,以能力建设为基础,牢牢把握安全工作主动权,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水平和应急处突能力;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增长。 

  二、总体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一)道路运输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安委会下达的目标指数以内,无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发生; 

  (二)水上交通无死亡责任事故; 

  (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无死亡责任事故; 

  (四)各单位无火灾及工伤或其它死亡责任事故; 

  (五)提高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 

  三、工作举措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发展的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深化“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和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安全发展保障能力和安全发展管理水平。具体要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局各分管领导做到安全生产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系统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对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要求,实行事故责任倒查制。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和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挖非法违法生产背后的腐败行为和“保护伞”,改善安全生产监管环境。 

  (二)加强监管,提升执法能力。交通运输系统各监管单位,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实行对分管行业领域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规范化执法检查,提升执法能力。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止非法违法行为。   

  1.水上监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渡口渡船、采砂船的安全监管,认真开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审查水路运输经营者资质条件、船舶技术状况、船员从业资格等;全面实行签单发航制度。切实提高船员的培训、考试质量和船舶的检验质量,从源头上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2.道路运输机构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从市场准入、车辆技术状况和从业人员素质、站场管理等方面,严把安全关,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依法强化对危货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客运班线、城市公交、出租车的安全管理。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活动,进一步净化客运市场行为。 

  3.公路管理和路政部门要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强超载超限治理力度。强化路政执法,加强对桥、隧及危险路段的巡查维护和管控值守。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4.质监处要推广公路、桥隧工程设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强化对交通建设施工项目全过程的监管,要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同时要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 

  (三)完善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系统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隐患排查和重大风险治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夯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础。配备安全监管、应急救援装备设施,适应和满足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需要。进一步规范安全内务基础工作,做到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档案完备、台账清楚、各类报表及时准确。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安全预警、安全隐患立案销案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至少组织一到两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 

  (四)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继续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水上救助动态值班工作力度,加大公路安保和危桥改造力度,落实客货运输、危险品运输“三关一监督”和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监管制度;做好重点时段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提前布置春节、两会、春运、高考、中考、“五一”、国庆节等重点时段以及汛期和冰冻雨雪、寒潮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要针对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及隐患排查等专项治理行动,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巩固全市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各单位要进一步梳理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针对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解决办法,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有效减少新的隐患和问题发生。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安全隐患零容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提高应急管理、救援和保障能力 

  (一)高度重视应急建设。一是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级领导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应急工作。各级领导、职工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整体推进。二是要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预案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做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保障等各项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延误、不疏漏。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同时将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单位、县(区、园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行业、各县(区、园区)要积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形成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加强动态管理,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类预案的演练,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充分发挥各类预案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扎实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行业、各县(区、园区)要根据各自职责特点,充分利用“5.12”活动周等时机,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着重检验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应急演练工作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在演练过程中,指挥机构、救援队伍、社会公众要全方位参与,协同进行,检验并完善联动机制。演练后要有总结评价,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真正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 

  六、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安管队伍素质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管人员业务技能。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广泛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的“五进”等系列活动。适时举办开展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培训。积极开展应急指挥能力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企业负责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加强对有关从业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知识、处置技能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7 年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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