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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资料收集和转办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08-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资料收集和

  转办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办理和资料收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转办办理工作的通知》(川环迎督办〔2017〕11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环保督察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办〔2017〕-48)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不折不扣落实督察组要求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改进工作的重要机遇、改善民生的重要契机,作为当前交通运输系统的首要任务、中心工作,不折不扣落实督察组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对于中央督察组需要的文件资料,必须全面、准确、按时提供,资料缺失的要向督察组诚恳表态并立即整改;对于督察召集的座谈和会议,必须认真准备、按时参加,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对于督察组安排的工作,必须全力以赴落实,及时予以回应。接受督察的单位要端正态度、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实事求是,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接受“督察体检”。

  二、进一步健全机制,切实加强迎检工作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协调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名单见附件),负责环保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资料收集上报、转办件办理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协调保障办)设在局运输科,由黄火平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迎检工作日常事务。局属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有人主抓、有人承办,切实加强迎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职责,高效快速落实督察工作

  一是强化资料收集整理。要牢固树立“时限”意识,接到资料报送要求后,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落实,按时报送,确保资料真实可靠。二是强化案件办理。办理中央督察转办件时,相关办理工作组要立即行动,于接件之时起72小时内办理完毕并报送至局协调保障办,局协调保障办报请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办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防因失泄密造成案件查处不实、工作开展不顺的情况发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从严从实办理转办件。三是强化应急值守。在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期间,各单位要每天安排1名分管领导、3名办案骨干24小时值班,并将值班表按照要求报送至局协调保障办(联系人:陈伟;电话:13882509680)。要严格落实AB岗制度,严防因机制原因,影响督查工作。确需进行人员调整的,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字纸件(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或盖章)和电子版报送局协调保障办。

  四、进一步强化纪律,从严从快追责问责

  各单位要依法处置环保信访问题,对环保违法问题严重、整改措施不力的企业和单位,该曝光的曝光,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姑息迁就。局纪检组对因推诿扯皮、不按时报送资料、案件办理违纪等对环保迎检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和违纪违法行为,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涉及违纪的坚决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协调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我市案件办理值班表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11日

  附件1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协调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海荣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袁仕平 局党组成员、公路管理局局长

  杨务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礼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火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皮国平 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

  肖 伟 局总工程师

  成 员:谢春容 局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陈 欣 局运管处处长

  杨 敏 局路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贺 强 局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龙 艳 局航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辜良君 局机关党委办主任

  邹庆祝 局人教科科长

  邓卫国 局安监科科长

  胡藉文 局办公室主任

  陈 伟 局运管科科长

  田 东 局建管科副科长

  何 亮 局交战办副主任

  邹 朋 局规划科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科,由黄火平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迎检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案件办理工作组

  组 长:夏海荣 局党组书记、局长

  公路建设案件办理组:袁仕平、贺强、刘意以及公路局2名业务骨干、局质监处1名业务骨干,负责查办公路建设工程转办案件。

  道路运输案件办理组:黄火平、陈欣、市运管处业务分管领导以及2名业务骨干,负责查办道路运输转办案件。

  水路运输案件办理组:余礼军、龙艳、岳敦宝以及海事局2名业务骨干,负责查办水路运输转办案件。

  公路路政案件办理组:黄火平、杨敏、谌理安以及路政支队2名业务骨干,负责查办公路路政转办案件。

  (二)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黄火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 伟 局运输科科长

  何 亮 局交战办副主任

  曾少宏 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谢林枭 局运输科工作人员

  何 飞 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负责迎检环保资料收集、案件办理材料审核报送、车辆保障、协调沟通等工作。

  (三)督办问责工作组

  组 长:皮国平 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

  成 员:辜良君 局机关党委办主任

  杨麒霖 局机关党委办干部

  汪 瑶 局机关党委办工作人员

  负责资料收集上报、案件查办等环保迎检工作的纪检监察和督查督办。

  附件2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我市

  案件办理值班表

  
  
时间 值班领导

  及职务
联系电话 值班人员 联系电话 备注
8月10日—9月18日 黄火平(副局长) 13909062203 陈伟 13882509680  
何亮 18190189888  
谢林枭 18582509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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