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遂宁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联系电话:3181028;邮寄地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619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河道内违法建设旅游设施。船山区犀牛堤码头位于涪江河道内,应禁止建设任何影响河道行洪的构筑物,但于2020年建设旋转木马等游乐设施、映月湾滨水休闲港等餐饮服务设施,共占地2100平方米。 |
整改实施主体 | 遂宁传媒集团,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
整改目标 | 拆除游乐、服务设施,规范码头管理。 |
整改时限 | 2024年10月 |
整改措施 | 1.2024年6月已拆除河道内旋转木马、映月湾滨水休闲港等设施。 2.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河道内违法建设旅游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有序推进整改。 3.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6月,遂宁市天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已拆除河道内旋转木马、映月湾滨水休闲港违规设施。 2.2024年10月,完成了全市河道内违法建设旅游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有针对性的开展河道内违法设施旅游设施的排查工作,未发现有关问题。 3.强化日常监管、巡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出现问题反弹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