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遂宁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遂宁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5日
附件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城市农村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要求,结合《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交通运输系统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遂交综〔2018〕83号)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紧盯交通运输系统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着力消除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夏海荣局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科长邓卫国兼任。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安排、落实好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交通运输系统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减少,实现全年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持续下降,不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目标,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主要内容
切实整治水上交通方面的安全隐患。一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签单发航、停航封渡、汛期减载、汛情传递等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一线、落实到人头。二要将“两客一砂”船舶(客船、客渡船、砂石船)、学生渡和赶场渡,以及重大节假日水上旅游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严格查处超员超载、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航行秩序。三要大力整治突出问题,要对运营船舶、渡口进行“零缺陷”、“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船舶和渡口设施状态良好。四要全面开展“救生衣行动”,加强渡口、社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船舶100%配备救生衣(救生浮具)和乘客上船100%穿戴好救生衣(救生浮具)“两个100%”的规定。五要全面建立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加强水上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增强水上交通应急反应和防灾减灾能力。
牵头单位:市海事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
切实整治道路运输方面的安全隐患。一要结合《遂宁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遂交综〔2018〕96号)内容,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开展大检查、大整治,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和细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二要做好“三关一监督”工作,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安全例检规定,要针对汛期公路通行情况,及时督促运输企业、车站调整班线,如有重大公路险情,该停班的停班,该绕行的绕行。三要全面开展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素质教育,督促道路运输企业针对汛期特点,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临危处置能力。四要与气象、公路、公安交警、旅游等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汛期气候变化和营运线路道路状况,加强对汛期易塌方和易发洪水路段运行的客运班线车辆的监管,督促相关企业提前做好运行安全防范措施和运输组织方案,严禁冒险行车。五要加强单车运行GPS监控,强化危险品运输监管。要服从调度和指挥,及时提供充足运力,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要主动与公路养护段、路政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公路通阻信息共享制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牵头单位:市运管处。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
切实整治公路安全方面的隐患。一要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特别是要强化公路桥梁、涵洞、排水沟等设施的针对性养护工作,确保全市公路安全无事故。二要做好所管辖公路及其沿线防汛工作,特别是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坍塌、落石路段预防工作。三要按所辖线路对道路、桥梁、涵洞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危桥、险路和影响车辆通行、危及行人安全的要及时整治,对公路出现的坑凼、坑槽要及时安排修补,对涵洞和公路排水系统要及时进行清理疏通,对汛期中出现的公路坍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抢修,减少阻车时间,对因地灾造成公路堵塞,危及行车安全一时不能清除的,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报告。四要建立信息反馈、通阻信息报告制度及水毁抢修恢复进度报告制度。五是路政部门要加大上路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在公路上违章占道等影响公路安全行为,要坚持巡查制度,快速报告险情,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密切与公路养护部门配合,及时清除路障,增设、添补警示标志,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牵头单位:市公路局、市路政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
切实整治施工安全方面的隐患。一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制定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汛期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善汛期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汛期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二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控,加大对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和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三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涉水工程,要坚决避开汛期施工。四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施工单位的民工驻地、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要避开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等自然灾害的地方,并落实防范措施,完善防灾预案,强化监测预警,严防因地质灾害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牵头单位:局质监处。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
五、行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细化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6月至11月)
各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落实责任措施,全面推进,层层落实。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8年12月)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全面总结本次集中治理行动,查找亮点、发现不足,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责任制要求,成立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各单位在安全例会中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围绕行动整体安排,突出本地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要组成工作督查组,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开展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把各单位开展行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单位、运输企业深刻认识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须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持续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四)强化值班值守。一要严格落实人员值班制度。必需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重大情况,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力量妥善进行处置。二要严格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关键时刻险情信息传递快捷畅通,重大险情按规定及时上报我局和当地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总值班电话:0825-233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