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强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网上运行工作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运行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举措,是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抓手。建设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显著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是国务院的硬任务,也是省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领会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应用互联网思维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心,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有效作为,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和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推进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运行工作。
二、全面推进事项上网运行
(一)加强认领事项清理工作。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自2017年11月启动以来,我局积极主动开展事项认领上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共认领292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类58项,行政处罚类190项,行政强制类13项,行政确认类1项,行政裁决类1项,行政检查类9项,其他行政权力类9项。公共服务事项11项。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严格对照行政权力清单,明确具体分管领导,落实专人,逐一比对、逐一梳理、逐一上报,实时动态清理调整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对多认领的事项及时退出,对应认领未认领的事项及时认领,坚决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确保上报事项信息准确、完整,流程规范,畅通可运行。
(二)优化风险监察点位设置。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明确责任目标,加强对具体业务环节和风险岗位的查找,要查全、查清、查准廉政风险点,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整改措施,明确防控工作责任,优化流程,科学配置监察点位和风险防控。要加强巡查,建立巡查工作台账,网上运行中出现预警报警事项要及时处理,并结合工作实际合理优化监察点。
(三)确保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上网运行。按照“列入行政职权目录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网上运行,未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不得行使”的要求,局属有关单位(科室)所受理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检查及其他列入实施清单的事项,必须全部进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运行(包括局属单位有些许可事项未在政务窗口办理的,也必须全部录入平台)。
(四)切实做好网上实时办理。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重点抓好事项网上办理运行,进一步明确网上办理和录入主体,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网上办理和录入,做到线下和网上同步办件、同步录入、同步运行、同步办结。自2017年12月1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正式开通上线以来,截至1月8日,我局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共录入案件60件,办结58件。各单位要将2017年12月1日以来产生的办件未录入平台的,确保在1月12日前完成补录工作,新产生的办件要实现网上实时运行,不得遗漏。
(五)加强整改和情况反馈。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要加强对事项填报是否完整规范,办件是否做到应录尽录、同步录入,监察风险点位设置是否合理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于每月22日前,书面报市局法制科(格式请参考遂宁交运法制工作交流群278370354共享文件《遂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情况统计表》)。
三、加强监督和问责
局机关纪委及局法制科将加强监督,重点监督各行权单位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录入案件数量与部门实际发生量是否相符,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情况进行实时通报。凡发现工作不力、推动迟缓等情况,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电子监察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