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7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自评情况的
报告
市质量强市办:
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遂质强市办〔2017〕33号)要求,我局对照《2017年市直部门质量工作考核细则》认真开展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总体质量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围绕构建成渝经济区综合交通枢纽目标,聚力枢纽提升行动,全面部署 “品质工程”创建活动,以在建公路工程的特定环节、重要部位、关键工序抽检工作为抓手,推动监管服务转型。总体来看,全市各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加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强化质量意识,更新质量观念,落实质量责任,严格质量控制,项目科学化管理水平普遍提高,交通建设工程品质有效提升。工程质量目标方面,全市重点工程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公路工程建设总体合格率达100%,工程建设质量总体受控,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获得国家及省级质量激励项目方面,我市交通项目建设获得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度考核二等奖,安居区被省政府评为首批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二、定性质量措施落实情况
(一)质量发展方面。一是规划引领。坚持“质量为本,安全为先”的原则,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目标,以质量和安全问题为导向,贯彻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和安全责任理念,将交通运输质量工作纳入了“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制订了《2017年辖区地方重点及高速公路项目监督工作计划》,切实履行政府监督职责职能,确保在全市地方重点及高速公路BOT建设项目工程中贯彻和推广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以及交通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规程、规范。二是完善机制。积极参与市质量强市办各项会议、活动,按时上报了工作资料、总结、报表等,高质量完成工作信息报送和数据分析,全年报送质量监督工作信息35则,发布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两期;落实项目监督工作组负责制,进一步规范了现场检查、问题整改、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等环节的监管行为,推动了全市在建公路项目施工质量和生产安全管理提升。三是畅通渠道。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交办发〔2014〕224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12328电话系统联网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6〕168号),将12345服务热线和12328系统有机结合,推动12328服务监督电话系统普及应用,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暨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遂交综〔2017〕262号),安排部署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单位做好12328服务监督电话的办理工作,交通工程质量投诉申述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年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业务共受理业务6124件(含市政府12345热线转办件),按时办结率99.3%,满意率99.52%,处于逐年上升趋势。四是强化宣传。积极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到工程一线宣贯政策法规,解答从业人员咨询,编写整理《遂宁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政策宣贯丛书》和其他宣传相关资料,形成了良好质量安全宣传氛围。五是打造品牌。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打造交通“品质工程”,制定印发《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创建方案》,全面部署交通“品质工程”创建工作,明确了服务大转型、枢纽大提升,建设成渝经济区综合交通枢纽,打造一批交通“品质工程”示范项目的质量工作目标,多次组织地方重点公路工程和高速公路项目间跨区域、跨行业交流学习,探索、运用和推广“四新”技术和现代工程管理经验,加深了全市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对“品质工程”内涵的理解,对质量品牌作用的认识。
(二)质量安全方面。一是强化信息共享。依据《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以地方作为建设责任主体的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日常信用管理和信用评价为重点,实行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制度和公示公告制度,从业单位的初次和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经省交通运输厅审定后,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公示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和查询。二是强化专项治理。以“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为重点,扎实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节假日及汛期安全大检查活动,推动平安工地建设深入一线。三是强化质量监督。局质监处全年监督项目21个,其中高速公路4个,地方重点建设项目17个,完成S205线射洪段一级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南段)、中环线河东S205一标、开发区五标、物流港跨线桥等4个项目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实现了监督覆盖率100%,问题整改率100%,交工验收一次性通过率100%。四是强化过程监管。加强工程原材料、施工建设、工程验收、问题整改、事故处理等全过程监管,全年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50余次,发出监督检查意见及现场整改通知30余份。五是强化依法监督,监督程序、依据、处罚措施合法合规。全年未发生关于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社会投诉举报。
三、否决事项说明
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质量工作无否决事项。
四、质量工作成效及亮点
(一)强化行业指导引领,着力打造品质工程。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 “品质工程”示范创建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建设质量强市精神,2017年4月,组织市交投公司及通善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到中环线河东段、遂宁至大英快捷通道船山段观摩学习交流,互相借鉴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经验,共同探讨交通“品质工程”创建工作,探索、推广、运用“四新”技术和现代工程管理经验,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辖区项目联动交流机制。9月,召开通善大桥创建品质工程动员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座谈会,市质量强市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到会指导明确“用工匠精神打造品质工程、以环保理念建设绿色交通”创建目标,把质量监督工作重点从“以检验合格为目的”转为“以持续改进过程、持续追求高品质为目标”,强化以过程管控保障工程品质,为建设交通品质工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探索建立新机制,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一是建立健全“三位一体”检查机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和地区差异,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别化督查,对在建项目开展了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驻点督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实现了“监督组+专家+第三方检测单位”三位一体检查常态化,有效保障了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二是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委托检测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从制度上、程序上保证了政府质量监管的权威性、公正性和有效性,2017年市级财政下达重点抽检专项资金160万元。三是建立健全“四新”技术推广机制。预应力智能张拉与循环压浆技术、钢筋数控加工等“四新”技术得到广泛运用,地方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四场”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建立健全联合验收机制。积极探索监管新机制,将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作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了以局建管科、中环办、快捷办、市公路局、市质监处、辖区行业管理部门等多部门联合验收的工作新机制,共同参与地方公路项目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和交工验收联合把关工作。
(三)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和环保督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形势持续向好。一是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开展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建立了“平安工地”考核结果与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信用评价、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黑名单”制度及投标活动挂钩的机制,实现了“平安工地”活动的常态化和长效化。二是开展挂牌督办。实施涪江五桥和通善大桥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挂牌监管,建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加强重点工程安全风险预防管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实行清单化、台帐化、信息化和闭合化管理,强化了责任落实。三是强化环境保护。全面加强项目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督查工作,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四)强化信用评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建立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实施信用评价动态管理,将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各类检查结果与信用评价挂钩,定期对参建单位信用失信行为进行动态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工地试验室备案管理,加强监理、检测、施工合同和人员履约情况专项检查力度。
(五)开展检测比对试验,检测行业水平有效提升。2017年11月,组织辖区内注册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以上的部分检测机构,开展了桥梁墩柱砼强度、墩柱钢筋保护层厚度、墩柱竖直度现场比对试验,进一步验证我市在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检测机构之间的数据一致性。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尽管我市交通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项目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市场秩序仍需规范、风险防控仍需加强、监督体系有待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4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交通建设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助推质量强市工作。
(一)持续做好交通建设质量监管基础性工作。以工程品质大提升、监管服务大转型为主线,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切实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坚持依法监管、严格监管、规范监管,有效保障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建设质量,大力提升农村公路、交通扶贫攻坚工程质量水平,助力成渝经济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二)持续建设交通品质工程。研究交通品质工程建设评价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信用评价等既有机制作用,督导创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营造公平竞争、良性发展的行业环境,激发参建各方建设品质工程的内生动力。
(三)持续提升从业单位质量管理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全市注册、项目工地试验检测机构能力比对,验证试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试验检测水平,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管理,严格试验检测市场准入,提升从业单位质量保障能力。
(四)持续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加快三级监督体系建设,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县级质监机构的建设,实现县级质监机构全覆盖,全面厘清各级质监机构的监督职责和监督范围,确保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渡改桥、扶贫工程等监督职责全面落实,构筑立体监管网络体系。研究出台《遂宁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深入推行监督工作标准化,全面提升监督工作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业务培训会,开展行业督导和技术培训,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部门、交通质监部门和各辖区行业管理部门监管主体作用,完善市级多部门联合验收机制,全面推行市县两级质监机构联合交叉检查。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