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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集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14: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净化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市交通运输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聚焦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征集但不限于以下涉黑涉恶问题犯罪线索:

(一)垄断乡村区域运输资源,限定村民、涉农企业只能通过其指定车辆运输农产品、建材等物资,随意抬高运费,对自行找车的主体实施寻衅滋事、拦截车辆等行为的组织或个人。

(二)在农村公路、乡道上私设关卡、非法收费,向过往客货运输车辆索要“过路费”“保护费”,或故意在道路上设置障碍影响通行,逼迫车主交钱“疏通”的组织或个人。

(三)交通项目建设过程中,阻挠合法建筑材料进场,强行供料、租赁设备,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行提供运输服务,索要远超征地拆迁合理标准的补偿款,甚至聚众阻碍施工,干扰项目推进的组织或个人。

(四)交通项目所需砂石、石材等建材采购中,通过暴力威胁、恶意打压等手段垄断供应渠道,联合涨价、坐地起价,逼迫施工单位高价采购,否则拒绝供砂或阻挠运输的组织或个人。

(五)以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为目的,实施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等行为,破坏正常经营秩序;以暴力、威胁或软暴力手段抢占客源、划定“势力范围”,欺压过往车主、乘客,涉嫌“车匪路霸”类违法犯罪的。

(六)违反《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未经法定程序申请信访,或借信访、反映诉求之名,以获取非法利益或实现其他不当目的,胁迫、煽动、组织出租汽车、网约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及其他人员,实施非法聚集、罢运罢驶、堵塞交通枢纽、围堵政府机关、冲击重点场所等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交通运输正常秩序的。

(七)交通运输行业及相关主管部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通风报信、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线索;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及途径

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严厉查处。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市交通运输局举报上述征集范围内的案件线索。

三、举报电话

12328

特此公告。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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