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市城区到乡镇公路沿线环境综合
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船山区、安居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河东新区交运分局,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市城区到乡镇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16日
市城区到乡镇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好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根据遂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建成区到乡镇公路 、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遂市整指办﹝2017﹞1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成立市城区到乡镇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夏海荣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袁仕平 局党组成员、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黄火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敏 市路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袁 静 船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 灏 安居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秋全 开发区交运分局局长
张 敏 河东新区交运分局局长
田 东 局建管科副科长
谌理安 市路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成建 市公路局工程科科长
陈家贤 市公路局机养科科长
杨文军 市高速公路协调办综合科科长
伍 玲 市公路局工程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专项行动期间各方工作的协调,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治理范围
遂宁市城区到乡镇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及旅游干线公路)沿线。
三、责任划分及治理内容
(一)责任划分
按照管辖范围和管理权限划分治理责任。各相关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普通国道、省道、县道以及旅游干线公路沿线治理工作。市公路局、市路政执法支队按照职能职责分别负责督促、指导。市高速公路协调办负责督导遂绵高速、成南高速、遂渝高速、遂资高速、遂西高速、遂内高速、遂广高速公司组织实施沿线治理工作。
(二)治理内容
1.治理环境卫生秩序。落实专门人员,集中整治公路周边及沿线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公路沿线容貌秩序和通行功能。
2.拆除违章搭建,规范标志标牌。依法拆除公路沿线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规范设置和管理公路沿线的标志标牌(含广告牌)。
3.及时修复公路路面破损、路基沉陷、路面低洼积水无法排放等问题,及时完善破损路栏等设施;加强公路“三乱”(乱停、乱建、乱堆)和车辆超限超载、漏洒等违章行为,建立定期巡查管护机制,进一步提升公路形象,确保安全畅通,整洁美观。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7年7月25日起开始,至9月10日结束,分前期准备、集中治理、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7月25日至8月1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市专项行动治理要求,联系实际,制度实施方案,抓好宣传发动,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11日至8月25日)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各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进行治理,专项行动要从公路容貌秩序、环境卫生治理起步,在8月20日前基本完成治赃、治乱工作任务。
(三)巩固提高(8月26日至9月10日)
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并对深入推进专项行动作出安排,实现治理工作常态化,以整洁、优美的环境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单位要加强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作推进缓慢,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严格问责,市局将对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
(三)报送情况,畅通信息。为了掌握情况,畅通信息,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在8月1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017年8月20日前,将集中治理阶段的进展情况;2017年9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市公路局。
建成区到乡镇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