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交通运输系统信访突出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参照市联席会议制度的做法,建立交通运输系统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局主要领导担任主要召集人,各分管局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及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必要时,邀请地方政府、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信访工作;
(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三)分析研判交通运输信访形势,指导解决和化解交通运输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四)协调有关各方面妥善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交通运输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五)督导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属各单位完成重点信访工作任务。
三、联席会议办事机构和工作小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局领导兼任。联席会议设8个工作小组:
(一)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由市公路局牵头负责协调处理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方面引发的信访问题。市公路管理局袁仕平任组长,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开发区交通运输分局、河东新区交通运输分局分管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
(二)企业改制、企业军转干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由局人事教育科牵头负责协调处理企业改制、军转干部安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引发的信访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杨务荣任组长,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开发区交通运输分局、河东新区交通运输分局及局属各单位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副处长)任副组长。
(三)安全生产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由局安全监督科牵头负责协调处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方面的信访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余礼军任组长,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开发区交通运输分局、河东新区交通运输分局及局属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副处长)任副组长。
(四)行政执法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由局法制科牵头负责协调处理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方面引发的信访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黄火平任组长,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行政执法单位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副局长(副处长)任副组长。
(五)道路运输管理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由市运管处牵头负责协调处理出租汽车、公交车、班线客运经营、打击非法营运等方面引发的信访问题。市运管处处长陈欣任组长,各县(区)运管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
(六)水运建设、航务管理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由市航务处牵头负责协调处理水运建设、航务管理等方面引发的信访问题。市航管处处长卢忠文任组长,各县(区)航管海事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
(七)路产路权保护、超限治理问题专项工作工作。由市路政执法支队牵头负责协调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超限治理等方面引发的信访问题。市路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杨敏任组长,各县(区)路政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
(八)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由市质监处牵头负责协调处理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方面引发的信访问题。市质监处处长贺强任组长,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开发区交通运输分局、河东新区交通运输分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四、工作制度
(一)矛盾排查制度。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各专项工作小组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事、重点人,加大力度重点排查,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在敏感时期引发的信访问题,做到早预测、早防范,避免发生重大事件。
(二)定期不定期会议制度。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主要召集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原则上主要召集人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各召集人原则上每季度召集相关单位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化解重点信访案件;各信访问题专项工作小组要随时组织相关单位和辖区研究化解本小组所负责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凡中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其他重要敏感时期,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各下属工作机构,要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三)专题会议制度。日常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信访问题,可提请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安排,通知相关单位参加会议。各工作小组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召开专题会议。涉及我局职责的问题,应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四)考核问责制度。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及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完成信访工作任务。凡对信访工作不重视,造成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或信访恶性事件的,约谈直至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通报。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