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迎大庆、保平安”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和《2019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迎大庆、保平安”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和《2019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迎大庆、保平安”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期间(8月15日至9月底),各责任单位应于每周五15时前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应急科上报行动开展情况,于9月19日17时前上报行动阶段性总结。(联系人:郭耀徽,联系电话:2332831、18190181588,联系邮箱:1160293100@qq.com)
附件:1. 《“迎大庆、保平安”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
2.《2019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印制
附件1
“迎大庆、保平安”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任务分解表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相关要求 | 牵头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道路沿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 1.全面排查辖区道路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山区道路、临河临江路段等灾害易发区域,按照紧急程度列出整改清单和相应措施。 | 分别牵头完成 | 袁仕平 黄火平 | 市公路局、市路政支队,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8月31日前梳理专报上报市政府。 |
| 2.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治,确保用最短的时间消除,短期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加强安全提示,必要时安排专人值守管控。 | 分别牵头完成 | 袁仕平 黄火平 | 市公路局、市路政支队,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8月31日前 | |
| 3.依照规范排查和完善道路标志标牌设置,确保国省道、旅游线路等重点路段指示准确明晰,对危险路段增设警示标牌。 | 分别牵头完成 | 袁仕平 黄火平 | 市公路局、市路政支队,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8月31日前 | |
| 4.加强灾害易发路段的监测评估和动态管理,及时预警预报滑坡、泥石流、水毁、落石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果断处置严重隐患。 | 配合完成 | 黄火平 | 市路政支队,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8月31日前 | |
| 二、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 | 5.严格高速公路货车出入口计重管理,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36部门关于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相关规定,探索实施“一年内违法超限3次以上的货运车辆禁止通行高速公路”等惩戒措施;同时,凡因超限被查处3次以上以及因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货运车辆逐级上报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联合惩戒。 | 牵头完成 | 黄火平 | 市路政支队,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6.加强普通公路超载超限治理,科学设置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在货运流量集中的国省干道、农村道路和城市周边道路,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严查非法改(拼)装、冲关拒检等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百吨王”严重违法车辆,查处一批从事非法改装的违规企业,打掉一批有组织的结队冲关违法团伙。 | 牵头完成 | 黄火平 | 市路政支队,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 7.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安装使用出厂(站)计重设备,推进落实运单管理制度,杜绝超限超载货车出场出站。 | 牵头完成 | 黄火平 | 市路政支队,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 三、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8.监督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客运企业、场站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全市客运场站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督促企业自行整改并确保营运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及设施完备。 | 牵头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8月31日前 |
| 9.开展车辆动态监管及安全带使用专项检查,严格查处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人为关闭、恶意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行为,对安全带残缺不全、司乘人员未尽到提示义务的要依法处罚。 | 牵头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 10.严格路面行车秩序管理,配合公安部门严查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凌晨2至5点违规运营等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牵头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 11.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集中行动期间和公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行动,严查无资质运营、违规站外揽客揽货等违法行为,深挖一批涉恶涉黑的非法营运线索,力争打掉一批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团伙。 | 牵头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15日前 | |
| 四、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 12.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引导家长为子女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上下学。 | 配合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13.公安、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严格依法查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驾和低速货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等的违法载客行为,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学校(幼儿园)或社会公众举报相关违法行为。 | 配合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 五、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14.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完善农村地区安防工程建设,对事故高发的危险路段要集中资金安装路侧护栏等安防设施,对已开通农村公交的线路,要及时完善道路安全设施,消除严重安全隐患。 | 牵头完成 | 袁仕平 | 市公路局,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六、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15.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行调度管理,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严格凭电子运单充装货物,落实车辆卫星定位装置使用和监管,坚决禁止故意关闭、屏蔽和损坏行为。 | 牵头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16.深化运输安全管理,严查超许可范围营运、非法改装、超载、超速、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等违法行为,加强重大违法行为信息共享,形成严管、严查、严惩的综合管理态势。 | 配合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 七、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17.落实公交车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安装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车内配备足额的灭火器、安全锤等应急设施,切实保障行车安全。强化企业日常监管,督促公交运输企业健全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机制,开展心理和行为干预,规范驾驶行为,切实提高驾驶员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的技能素质。 | 牵头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8月31日前组织一次专项检查;9月30日前完成任务 |
| 18.督促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保障运营车辆性能良好,确保车辆和APP一键报警装置快速响应。 | 牵头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 19.持续推进网约车合规工作,清理接入网约车平台但未取得许可的驾驶员及车辆,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规定向各级监管信息平台上传数据。 | 牵头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 八、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 20.全面排查整改桥梁防撞设施安全隐患,摸清在用桥梁设置防撞护栏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对管理范围内的城市桥梁重点排查防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分隔设施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设施及时进行整改。 | 牵头完成 | 袁仕平 | 市公路局,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8月30日前梳理专报上报市政府 |
| 21.加强通行桥梁车辆的安全管控。 | 配合完成 | 黄火平 | 市路政支队,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 22.排查整治隧道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改隧道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不明显等突出隐患,重点排查隧道监控、照明、消防、通风、应急通信、预警等设备配置和使用性能,加强对易积水的隧道路面隐患排查力度。 | 牵头完成 | 袁仕平 | 市公路局,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10日前 | |
| 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攻坚行动 | 23.立足网上与网下相结合、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充分利用媒体、公共社交平台等多种渠道,以及交通安全宣传“七进”等多种方式,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讲故事、讲道理”,让群众愿意听、听得进,增加宣传的有效性,不断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和安全守法自觉性。 | 配合完成 | 谢春容 | 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24.适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企业主体责任人、交通参与者,通报严重违法行为,起到曝光一批警示一片的作用。 | 配合完成 | 谢春容 | 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
| 25.加强安全行车常识的普及教育,教授恶劣天气、特殊路段的驾驶技能。 | 配合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9月30日前 |
附件2
2019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具体要求 | 牵头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 | 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8〕90号),建立县(区)、镇(乡)两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完善机制;足额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警保合作工作机制,狠抓“两站两员”规范化建设,强化隐患排查、违法劝导和宣传教育等职责;严格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率,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 配合完成 | 袁仕平 | 市公路局,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长期 |
| 二、深化“路长制”融合发展机制 | 认真贯彻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19〕11号)。 | 配合完成 | 袁仕平 | 市公路局,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长期 |
| 三、落实目标管理追踪问效机制 |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扎实落实省、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目,加强层级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调研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开展追踪问效,针对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或约谈,强化结果运用:加强事故责任倒查,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启动深度调查,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 配合完成 | 黄火平 | 局机关纪委、局安全应急科,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长期 |
| 四、推动落实道路源头治理 | 落实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等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三同时”原则,应建必建、保证质量。 | 分别牵头完成 | 余礼军 肖 伟 | 局综合规划科、局建设管理科、市公路局、市质监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19年12月 |
| 五、推动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治理 | 严格把好车辆生产、销售、注册、检测、维修、报废等关口,严厉打击车辆非法改拼装行为;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12吨以上重型普通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公交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营转非客车、变型拖拉机、低速电动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强化重点驾驶人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客车、货车“黑名单”驾驶人,严格落实《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 | 配合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19年12月 |
| 六、推动落实货运源头治理 | 落实地方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交通运输和公安机关联合巡查的“1+X+2”工作模式,对货运源头单位实施动态管理,每年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依照《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货运单据制度。 | 配合完成 | 黄火平 | 市路政支队,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19年12月 |
| 七、深入开展超限超载治理 | 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全国统标准;强化普通公路治超,落实交通运输、公安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以公安交警执勤卡点、固定治超检测站、流动检测点为依托,大力开展“路警”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冲站闯卡、绕行等违法乱象,对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实施“一案多查”,即:查货运单据及源头、查是否套牌、查是否改型(包括加装高栏、强光设备、轴型等)、查是否密闭化运输、查是否有多次违法行为等;根据治超工作需要,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坚持高速公路入口计重,全面推进货车轴型自动识别,提升精准识别能力。 | 牵头完成 | 黄火平 | 市路政支队,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19年12月 |
| 落实高速公路“一路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高速公路出入口超限超载货车管控,定期通报进出高速公路超限超载1吨以上货车,对违规营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健全高速公路省界站撤销后的治超管控模式,加强省际、城际沟通协调。 | 配合完成 | 余礼军 | |||
| 八、规范路面行车秩序 | 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应用,融合交通运输、公安执法站点和执法力量,实现道路管控提质增效和精准查缉。 | 牵头完成 | 黄火平 | 市公路局、市路政支队,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19年12月 |
| 开展交通安保攻坚行动,紧盯旅游线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涵洞、农村道路交叉点等重点区域,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 | 袁仕平 | 市公路局,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19年12月 | ||
| 九、治理高速公路和城市连接道路拥堵 | 优化路网规划和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交、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等有效手段,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不断优化高峰调度、疏导分流、宣传诱导、重点车辆管制等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恶劣天气、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交通顺畅。 | 配合完成 | 余礼军 | 局综合规划科、局建设管理科,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长期 |
| 十、推进服务型交通管理 | 大力实施农村公路破路整治、窄路加宽、路网改善、设施完善、安保防护等“五大工程”;开展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试点,全面整治路域环境。 | 牵头完成 | 袁仕平 | 市公路局,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长期 |
| 十一、加强交通参与者宣传教育 | 立足网上与网下相结合、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充分利用媒体、公共社交平台等多种渠道,采取交通安全宣传“七进”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不断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和安全守法自觉性:全面加强重点驾驶人面对面宣传教育,定期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进行教育提示,向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驾驶人发送安全提示信息,及时向违规企业发送整改通知,开展点对点安全警示和提示。 | 配合完成 | 谢春容 | 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长期 |
| 十二、强化科技手段建设和应用升级 | 强化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完善相应功能;全面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不断提升“两客一危一货”、农村班线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和应用率,强化四川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数据应用。 | 配合完成 | 谢春容 | 市运管处,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2019年12月 |
| 十三、提升货车超限超载科技治理水平 | 积极推进全市公路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切实发挥不停车检测、旁道防逃逸电子抓拍等科技治超设施功能;进一步完善科技治超执法流程,深化巩固改革创新成果;建立全市“重点违法货运车辆黑名单”制度,严格实施超限超载车辆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 | 牵头完成 | 黄火平 | 市路政支队,各县(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