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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8-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在即,为迎接这一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大事、盛事、喜事,确保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70周年华诞,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行动的通知》(川交函〔2019〕46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交通运输“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厅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严防死守,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举措

  (一)公路管理领域

  1.进一步加强对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沿线危桥、危隧、危涵和地质灾害风险路段的巡查监测和预警预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立行立改,重大风险隐患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并报告当地政府统筹安排治理。

  2.加大对市道安办道路交通“百日安全行动”暨“冬攻”行动市级挂牌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市级挂牌隐患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3.进一步排查和完善公路标志标牌设置,确保国省干线、旅游公路等重点路段指示准确、明晰。

  4.加快开展公路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汛情来临时,对危病桥和浅埋基础桥梁等无把握安全通行的桥梁,一律采取临时关闭措施。按照《关于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普通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通知》(遂交综〔2019〕66号)要求,加快推进安全防护工程,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不明显等突出隐患。

  5.健全完善行业信息传递机制,公路机构及时将灾害风险路段和点位信息抄告运管部门,运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提前做好运力和线路调控,提醒驾驶员谨慎驾驶。

  6.严格落实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有关措施,在货运流量集中的国省干线、县乡公路路段,会同公安交警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货运双超违法行为。

  (二)道路运输领域

  7.指导辖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领导干部“分车到人、责任包干”,从8月起至10月中旬落实“日提醒”机制。

  8.对辖区内汽车客运站进行拉网式检查,严格执行运管人员驻站管理制度,督促车站加强车辆例检、进站安检、出站检查、视频值守等关键环节管理。

  9.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监管,充分应用第三方平台实行“一日一通报”,严格实行超长客运、旅游包车单独动态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顶格处罚。

  10.严格查处人为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行为。凡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正常使用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

  11.遇气象或地灾重要预警时,途经预警区域灾害易发路段的客运车辆须绕道行驶,不能避开的客运班线坚决停运,旅游包车一律停发标志牌。

  12.深入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落实电子运单、罐式车辆罐体清洗管理等制度,严查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3.会同公安交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14.加快落实公交车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督促公交企业在车内配备足额灭火器、安全锤等应急设施,健全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机制,开展心理和行为干预,规范驾驶行为,提高驾驶员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的技能素质。

  (三)水上交通领域

  15.延长汛期水上管控措施至10月中旬,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签单发航、停航封渡、汛情传递、“救生衣行动”等安全制度。

  16.在8月底以前,对辖区所有涉客船舶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发现有较大问题的船舶,立即进行临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

  17.从8月起至10月中旬,对辖区内已安装视频监控的渡口码头及船舶,各县级航务海事机构每日进行全覆盖视频检查,市级航务海事机构每日抽查率不低于50%,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对视频监控暂时失效的重点渡口码头及船舶及时恢复,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其他视频监控未覆盖的渡口加大巡查频次。

  18.对水上旅客出行密集区以及有学生集中出行的渡口码头,在客流高峰和学生集中上学和放学时段落实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监管及秩序维护。

  19.结合《关于加快建设2019年防洪锚地和防洪桩工作的通知》(遂交综〔2019〕70号),进一步梳理检查客渡船、旅游船、涉砂船、餐饮囤船等锚泊停靠和值守落实情况,加强对船舶系泊停靠的监督指导,做到“一船一策”、责任到人,坚决防止发生跑船、走锚、碰撞等险情。

  (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

  20.坚决避免强降雨、洪水时高危作业,对重点项目(如船山区田家渡改桥、蓬溪县红江渡改桥项目)的 “两区三厂”设置情况作进一步梳理检查,确保避开泥石流、滑坡体、洪水位等危险区域。

  21.在建项目支架施工、挂篮施工、深基坑施工、高边坡施工等严格控制作业人数。从8月起至10月中旬,每日20时至次日晨8时暂停基坑支护、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施工作业。

  22.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纠正查处各在建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常识性误操作和习惯性违章行为,全面实行班组人员实名制管理,每月在岗教育不得少于2学时(次)。高危工种作业前必须进行不少于1学时的专项岗前安全培训。

  三、实施步骤

  交通运输“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行动从8月起至10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8月9日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对本领域专项行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明确检查重点和标准,全面组织发动专项行动。各单位于8月9日(星期四)前将落实方案报送至局安全应急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日至10月10日)。各单位应对照专项行动重点举措,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要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已发现的隐患点和风险源逐点逐段再排查,科学评估风险。要强化台账管理,坚持立行立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明确整治主体和具体措施,逐项治理销号。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依职责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市局将组织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局直属单位要汇总各领域情况,于10月18日(星期五)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至局安全应急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把“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行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认真组织,深入推进,确保成效。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应急科,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局属各单位也要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压实责任,逐个阶段扎实推进。

  (二)强化执法检查。要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和严管重罚态势,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三)强化问责追责。市局将适时开展暗访暗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因风险防控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及时通过社会媒体、行业媒体反映交通运输“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的工作成效,同时,积极宣传交通运输安全应知应会和正反典型案例,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和行业人员安全素养。

  联系人:卢椿林,联系电话:0825-2332831,邮箱:16897895@qq.com。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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