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2025年第四季度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信息与风险提示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2-04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市场有序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遂宁市城区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发布2025第四季度10-12月)遂宁市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信息。

一、市场规模

目前,我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共33;本季度新增网约车平台公司0家,注销0家;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324,较上季度增加200%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83本,较上季度减少36.9%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3584;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327,较上季度增加38.5%,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4496

我市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企业16家,核发《巡游出租汽车运输证》1283本,有效《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1838本。

二、市场运营

第四季度,我市日均在营网约车2290辆,日均在营驾驶员2310,单车日均订单20.5(较上季度增28.1%,单车日均营收约215.6元(较上季度增加14.7%未扣除平台抽成、车辆租金及能源消耗等成本)。

三、服务投诉

第四季度,乘客和驾驶员投诉较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司机服务态度差;二是部分平台管理不规范是平台判罚存在争议。

共查处双证不齐网约车81件,合规网约车违规线下揽客7件,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约车证的违法行为立案12件。

四、风险提示

1.我市网约车行业已高度饱和,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人员认真调研市场、深入了解政策,审慎投资和从业,避免盲目进入市场。

2.网约车经营收入受市场淡旺季、季节性等因素各平台派单规则和收益分配方式调整影响较大。同时,网约车属于营运车辆,保险费用明显高于非营运车辆。请有意从事网约车运营的驾驶员应进行详细了解,客观评估运营成本和实际收入,避免实际收入与预期不符。

3.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开展网约车运营服务的,均属违法违规行为,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此外,“无证营运”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机构有权拒绝赔付,需要驾驶员承担事故损失。

4.驾驶员应详细了解与平台签订的合同条款和需承担的风险,以及网约车平台接入、派单及收益分配规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谨慎选择“以租代购”“零首付购车”“融资租赁”等模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驾驶员优先选择合规率高、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入职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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