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问题处理管理办法》(川交规〔2026〕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必要性
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等法规规章,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等级认定、报告流程等已有较为明确的制度安排。但针对尚未构成质量事故的工程质量问题,规定多为原则性要求,各方职责划分、处理工作流程、闭环验收标准等均未系统细化,致使基层在实际工作中对质量问题的认定和处理标准不一,容易产生管理漏洞。因此,亟须从省级层面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填补制度空白,明确质量问题分级标准、处理流程、各方责任以及监管措施的适用条件,切实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问题处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管理责任和义务、问题处理、监督管理和附则,核心内容如下:
(一)明确质量问题定义。质量问题涵盖质量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两大类别。其中,质量管理行为类主要包括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产品和设备,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3类情形;工程实体质量类指工程实体不满足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等情形。
(二)明确质量问题分级。确立质量问题分级管理机制,将质量问题划分为一般、重大两个级别,明确分级标准,以清单形式列明31项重大质量问题主要情形,便于研判分级,提升后续处理的针对性。
(三)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明确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从业单位质量问题处理的责任义务;同步制定质量问题处理管理清单,详细登记质量问题处理的过程关键信息,建立从业单位质量问题处理台账,确保处理闭环、动态清零。
(四)明确处理流程及要求。制定从问题研判到档案管理的七个标准化质量问题处理阶段流程,每个阶段均分别明确一般、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要求,并按问题级别分类制定标准化文本,规范处理行为,为后续信息化做准备。
(五)明确监管工作要求。设定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三类具体监管措施,细化适用情形、实施主体、实施要求和标准化文书,提升监管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