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强县级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遂交党组通〔2018〕3号)精神,为切实规范全系统县级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局主要领导离开本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报备。局领导班子成员因出差、出访、学习,以及离岗休假、因私等离开本市,应事先报告局主要领导,并告知局办公室,外出报备表报局人事教育科备案。
二、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县级干部)因出差、出访、学习,以及离岗休假、因私等离开本市,应事先报告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告知局办公室,外出报备表报局人事教育科备案。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离开本市,应提前向市局书面报备(外出报备表报局人事教育科备案),并告知局办公室。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三、法定节假日离岗外出,应严格执行相关值班制度和请假制度。
特此通知。
附件:县级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日
附件
县级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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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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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出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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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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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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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主持工作同志/AB岗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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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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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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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备注栏填写向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