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近日,遂宁市交通运输局、遂宁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修改〈遂宁市支持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部分内容的通知》(遂交函〔2026〕2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改背景
本次修改旨在适应现代物流发展新形势,优化调整部分奖补条款,落实中央、省关于推动物流降本增效、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修改内容
优化第十二点“支持公共海外仓建设和提高公用型保税仓、出口监管仓利用率”表述。将“对被认定为四川省公共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的本市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修改为“鼓励企业积极建设运用海外仓,对被认定为四川省公共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政策导向
本次修改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政策实施,调动我市各类市场主体建设运用海外仓、提升对外贸易的积极性,契合当前我市对外开放发展的实际需求,也更好匹配国家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政策导向。
五、实施期限
修改后的《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