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交综〔2021〕61号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组织开展纯电动城市公交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当前正值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关键期和攻坚期,为提升行业运营安全水平, 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纯电动城市公交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交运便〔2021〕194号)文件精神,市局决定于4-6月开展纯电动城市公交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摸底调查全市纯电动城市公交安全事故情况,全面排查纯电动城市公交使用中的安全风险点,认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完善纯电动城市公交运营监管体系,确保纯电动城市公交使用的安全、可靠,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排查内容
(一)推广应用情况。包括2015年以来新增更新城市公交车辆数量,新增更新城市公交中纯电动车辆的占比。
(二) 安全风险情况。主要排查纯电动城市公交车辆技术状况、电池性能工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规范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实施)情况。
(三) 安全事故情况。梳理2015年以来发生的纯电动城市公交安全事故情况(包括车辆失控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三、工作安排
(一)
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5月20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负责督促市公交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市公交公司全面排查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安全教育培训、车辆性能和安全操作规范等情况,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公交企业做好纯电动城市公交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二)
市局督查阶段(5月21日-5月31日)。市局将通过抽查企业、听取报告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纯电动城市公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省厅将于6月开展重点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纯电动城市公交安全运营及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此次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 强化整改。各级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加强整改督办。要通过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纯电动城市公交安全运营监管体系,提升纯电动城市公交的安全运营水平。
(三) 总结报告。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经验总结,及时宣传推广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在加强纯电动城市公交安全运营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建立纯电动城市公交安全运营的长效机制,并将自查自改报告(含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发生的事故及原因分析,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经验办法及有关意见建议等内容)于5月20日前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局(市本级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统筹上报)。
联系人:彭超,电话:13541239485
邮 箱:846985102@qq.com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