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交综〔2021〕74号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2021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绿色交通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遂宁市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2021年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4日
遂宁市交通运输领域
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2021年度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加强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建设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现制定2021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交通运输厅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通过扎实开展“三大专项工程”和“一项专项行动”,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加快谋划启动,运输装备设施加快节能高效转变,绿色交通治理体系持续完善,交通运输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机制更加健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生态交通治气治水专项工程
1.加强交通扬尘污染防治。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扬尘防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持续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管控,督导项目业主、养护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加大日常扬尘防治监督力度,不定期对建设项目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暗查、暗访等。结合日常养护、巡查等工作,加大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清扫力度,切实加强公路日常扬尘管控。督促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做好运输装备防扬尘、扬撒等工作。
2.强化汽修行业污染治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保汽修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汽修企业VOCS治理。督促指导汽修企业采用高效涂装工艺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坚决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汽车维修集中钣喷中心。按照危险固体废物处置相关要求,持续督促汽修企业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台账,完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贮存场地“三防”设施。
3.推进车辆尾气排放治理。加强联合执法,配合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行动,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查,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高能耗、高污染柴油货车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强化部门联防联控联治,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严格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的“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加强对尾气治理维修企业M站的监管,严厉打击通过违法违规方式帮助机动车所有人通过排放检验的行为。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做好机动车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和汽车排放相关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工作。
4.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强对项目业主、养护和施工单位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督促指导,督促做好信息登记和台账管理等工作,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推进港口作业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二阶段国家排放标准。指导重点运输企业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需要,制定错峰运输方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大重污染天气柴油货车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流动加油罐车整治。
5.巩固港口船舶污染治理。开展绿色绿航绿色发展5年行动,在巩固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完善长效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全面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推广应用船舶污染物转移处置监管信息系统,实现联单电子化流转。加快船舶污染治理,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现有100总吨以下符合改造条件的船舶防污改造。完成“十三五”期已下达的巡航监测一体化剩余建设项目,加快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二)推进绿色交通环保建设专项工程
6.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工作,禁止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开展治污降尘绿色施工行动,大力推进绿色施工,加强施工扬尘、噪声、污水防治,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处置与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最大限度节约资源,最大程度减少环境影响。
7.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加快完善高品质的快速交通网、高效率的普通干线网、广覆盖的基础交通网,强化路网互联互通,提高路网运行整体效率。以遂宁至德阳高速公路、南充经遂宁至潼南高速公路、成遂渝高速扩容等为重点,完善“1环9射2纵”高速公路网。以国省道公路等级提升为重点,加快推进G350、G246、G247、G318以及S101、S207、S209、S413等项目提档升级。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21年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推进遂宁港城区至大沙坝作业区通港大道项目建设。
8.强化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生态保护,打造全过程生态链条,加强公路沿线生态修复。积极推进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等发展。开展交通运输场所厕所环境整治,有效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管养,常态化实施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积极推进绿色养护,促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废料回收率分别达到100%、98%,循环利用率分别达到95%、90%。
(三)实施节能交通提质增效专项工程
9.推进多式联运加速发展。完善多式联运体系,强化多式联运枢纽与关联产业的联动发展。有序发展甩挂运输,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加快推进铁路货物集装化、零散货物快运化运输。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推进多式联运“一票制”机制建设。加强车货匹配,鼓励和规范公路信息港及相关平台型物流企业发展,推动向网络货运经营者转型,拓展多式联运业务。
10.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加大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执法力度。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
11.加快运输装备提能提质。推进道路运输装备标准化,全面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等货运车辆;按规定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营运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全市新增及更换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按规定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营运船舶,加大新能源船舶推广力度。
12.推进公共交通绿色出行。积极有序推进绿色出行创建工作,构建绿色低碳出行交通体系。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不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深化公交“一卡通”、遂州通便捷使用工作,持续提升公共交通运载能力及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
(四)着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13.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责任。根据《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工作原则,督促指导各单位(部门)落实环保责任。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环境保护履职情况考核,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机制。
14.扎实做好环督迎检及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做好督察迎检等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大收集、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大巩固“五大行动”,紧盯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已完成整改问题彻底改、改彻底、真销号、销真号。加强监督执法,举一反三,防止新问题出现、老问题死灰复燃。
15.做好其他日常环保工作。依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办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测、报送;及时规范办理来信来访、书记信箱、市长信箱、网上投诉、人民网、12328和12345热线等渠道受理的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信访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配合做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非法捕捞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遵循,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要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细化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要对照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加快制定具体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并于5月31日前将具体任务清单报市局运输管理科(同步报送分管领导和联系人)。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在交通运输行业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干部职工和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开展环保教育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纳入交通运输行业日常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月”等活动,提倡引导群众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以节水、节能、节支、垃圾分类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绿色低碳机关建设。
(三)加强督导问效。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局分管领导将加强跟踪督导,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涉及牵头部门的局机关科室要认真梳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分别于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将开展情况(12月同时报送年度总结)以正式文件报市局运输管理科。
联系人:唐浩,电话:2332839,邮箱:294532426@qq.com。
附件:《遂宁市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2021
年度任务清单》
附件
遂宁市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2021年度任务清单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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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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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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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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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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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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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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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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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交通治气治水专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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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交通扬尘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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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遂宁市2021年道路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扬尘防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持续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管控,督导项目业主、养护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加大日常扬尘防治监督力度,不定期对建设项目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暗查、暗访等。结合日常养护、巡查等工作,加大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清扫力度,切实加强公路日常扬尘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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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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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建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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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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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促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做好运输装备防扬尘、扬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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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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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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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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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强化汽修行业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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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保汽修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即日起至8月底,开展持续性联合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汽修企业VOCS治理。督促指导汽修企业采用高效涂装工艺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坚决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汽车维修集中钣喷中心。按照危险固体废物处置相关要求,持续督促汽修企业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台账,完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贮存场地“三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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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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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运输与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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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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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推进车辆尾气排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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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联合执法,配合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行动,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查,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高能耗、高污染柴油货车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强化部门联防联控联治,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严格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的“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加强对尾气治理维修企业M站的监管,严厉打击通过违法违规方式帮助机动车所有人通过排放检验的行为。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做好机动车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和汽车排放相关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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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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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运输与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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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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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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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交通治气治水专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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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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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项目业主、养护和施工单位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督促指导,督促做好信息登记和台账管理等工作,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推进港口作业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二阶段国家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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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建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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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与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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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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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重点运输企业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需要,制定错峰运输方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大重污染天气柴油货车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流动加油罐车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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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运输与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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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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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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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巩固港口船舶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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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绿水绿航绿色发展5年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巩固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成效,完善长效机制,提升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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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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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运输与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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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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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船舶污染治理,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现有100总吨以下符合改造条件的船舶防污改造。全面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推广应用船舶污染物转移处置监管信息系统,实现联单电子化流转。完成“十三五”期已下达的巡航监测一体化剩余建设项目,加快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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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运输与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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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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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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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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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交通环保建设专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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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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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工作,禁止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制定实施《治污降尘绿色施工行动方案》,大力推进绿色施工,加强施工扬尘、噪声、污水防治,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处置与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最大限度节约资源,最大程度减少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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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建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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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局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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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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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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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高品质的快速交通网、高效率的普通干线网、广覆盖的基础交通网,强化路网互联互通,提高路网运行整体效率。以遂宁至德阳高速公路、南充经遂宁至潼南高速公路、成遂渝高速扩容等为重点,完善“1环9射2纵”高速公路网。以国省道公路等级提升为重点,加快推进G350、G246、G247、G318以及S101、S207、S209、S413等项目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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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规划科、局建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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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高速公路协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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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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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21年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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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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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建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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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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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推进遂宁港城区至大沙坝作业区通港大道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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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建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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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运输与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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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区交通运输局、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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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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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交通环保建设专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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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强化基础设施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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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生态保护,打造全过程生态链条,加强公路沿线生态修复。积极推进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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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建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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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与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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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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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交通运输场所厕所环境整治,有效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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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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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运输与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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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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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管养,常态化实施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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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速公路协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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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速公路协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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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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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推进绿色养护,促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废料回收率分别达到100%、98%,循环利用率分别达到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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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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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建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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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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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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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交通提质增效专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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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进多式联运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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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多式联运体系,强化多式联运枢纽与关联产业的联动发展。有序发展甩挂运输,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加快推进铁路货物集装化、零散货物快运化运输。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推进多式联运“一票制”机制建设。加强车货匹配,鼓励和规范公路信息港及相关平台型物流企业发展,推动向网络货运经营者转型,拓展多式联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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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运输与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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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运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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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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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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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加大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执法力度。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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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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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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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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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加快运输装备提能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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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道路运输装备标准化,全面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等货运车辆;按规定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营运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全市新增及更换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按规定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营运船舶,加大新能源船舶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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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运输与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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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运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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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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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推进公共交通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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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有序推进绿色出行创建工作,构建绿色低碳出行交通体系。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不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深化公交“一卡通”、遂州通便捷使用工作,持续提升公共交通运载能力及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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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运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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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运输与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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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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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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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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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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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工作原则,督促指导各单位(部门)落实环保责任。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环境保护履职情况考核,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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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运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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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办、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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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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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扎实做好环督迎检及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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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做好督察迎检等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大收集、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大巩固“五大行动”,紧盯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已完成整改问题彻底改、改彻底、真销号、销真号。加强监督执法,举一反三,防止新问题出现、老问题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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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运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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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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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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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做好其他日常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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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办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测、报送;及时规范办理来信来访、书记信箱、市长信箱、网上投诉、人民网、12328和12345热线等渠道受理的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信访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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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运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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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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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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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合做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非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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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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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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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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