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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运输物流环节危爆物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07-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运输物流环节危爆物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市运管处:

  现将《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运输物流环节危爆物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28日


  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运输物流环节

  危爆物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遂宁市交通运输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扎实做好运输物流环节危爆物品管制工作,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有效提升,交通运输环节非法运送危爆物品得到有效控制,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涉爆涉危案件、事故,坚决堵塞运输物流环节违法犯罪通道。

  二、工作重点及分工

  (一)加强危爆物品源头管控。一是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监管,经由道路运输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等危爆物品必须取得相应运输资质、从业资格,核发道路运输证件时,必须见人、见车、见证件,认真核对承运企业、车辆运输资格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二是严格落实 “三品”检查制度。要督促指导客运企业认真做好旅客进站行李安全检查工作,配置专门安检人员,确保X光机等检查设备正常运行,发现危爆物品必须立即查缴并移交公安部门。三是要督促指导客运企业配置必要手持安检仪器,严禁乘客携带危爆物品乘车。四是强化客运车辆配载小件物品安检工作。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安检程序后配载小件物品。

  (二)加强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要督促指导客运、普货、危货运输企业和经营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人员、危货运输车辆应急设备、X光机及手持检查仪等危货运输和危爆物品检查设备。二是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工作制度,严禁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上路营运,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参与营运。三是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充分认识非法运输、不按规定运输危爆物品对社会、企业以及个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一是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危爆运输交通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开展运输物流环节危爆物品管理拉网式排查,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专项档案,把排查出的隐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三是督促指导隐患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完成。对重大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逐级落实责任,该停业整改的停业整改。四是对隐患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开展“回头看”,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整改要求的,依法停业整顿,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置不达标、设施设备不齐全、安全管理不到位、从业资格不具备、教育培训不扎实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情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二是严厉打击客运、普通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爆物品行为。通过明查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检查方式,加强对客运车辆、普通货运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非法营运行为,立即停运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三是严厉打击危货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营运行为。配合公安、安监部门,对运输剧毒、易燃易爆品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超范围经营的违规营运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四是依托GPS监控平台,加强车辆的动态监控,从严查处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危爆物品运输安全隐患。五是充分利用12328和12345等服务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查处运输环节危爆物品投诉举报。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危爆物品运输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广播、报纸、微博、电视电台、网站、宣传栏等渠道,大力宣传非法、不按规定运输危爆物品带来的危害,积极引导旅客文明安全乘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主动检举揭发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要大力开展交通运输环节涉爆涉危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宣传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形成震慑,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7年7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7月31日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动员部署,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8月1日至12月20日)。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市运管处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三)总结阶段(2017年12月20至12月30日)。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市运管处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运输物流环节危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要根据本推进方案认真研究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迅速采取行动,严格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采取不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深入现场严格检查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四)严格考核奖惩。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系统内相关单位(部门)奖惩考核,并作为评先推优的重要参考。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运输物流环节危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夏海荣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火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欣 运管处处长

  成 员:罗 建 运管处副处长

  陈 伟 局运输科科长

  皮国山 运管处运输科科长

  张 涛 运管处安全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由罗建兼任办公室主任,皮国山担任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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