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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交通运输系统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04-1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交通运输系统 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确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意识
 
  汛期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受强降雨影响,极易发生山洪、泥石流以及滑坡等地质灾害。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高度戒备、警钟长鸣,切实增强防大汛、抗大洪、战大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防汛的自觉性,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发挥监管的主动性,牢牢绷紧汛期交通安全这根弦,切实履行好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维护民生的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做好今年的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二、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线,以深入开展“平安交通”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进积极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防汛工作体系。市局成立了以夏海荣局长任组长的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属有关单位也要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做到早部署、早准备,完善各项预案和工作机制,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度汛。

  三、突出重点,增强监管意识

  要把正在深入开展的“平安交通年”活动与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掌握大雨、暴雨等恶劣天气动态,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运输工具的监管,全面落实汛期交通运输安全措施。

  (一)水上交通安全。航务海事部门一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签单发航、停航封渡、汛期减载、汛情传递等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一线、落实到人头。二要将“两客一砂”船舶(客船、客渡船、砂石船)、学生渡和赶场渡,以及重大节假日水上旅游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严格查处超员超载、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航行秩序。三要大力整治突出问题,汛前要对运营船舶、渡口进行“零缺陷”、“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船舶和渡口设施状态良好。四要全面开展“救生衣行动”,加强渡口、社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船舶100%配备救生衣(救生浮具)和乘客上船100%穿戴好救生衣(救生浮具)“两个100%”的规定。五要全面建立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加强水上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增强水上交通应急反应和防灾减灾能力。

  (二)道路运输安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一要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开展大检查、大整治,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和细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二要做好“三关一监督”工作,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安全例检规定,要针对汛期公路通行情况,及时督促运输企业、车站调整班线,如有重大公路险情,该停班的停班,该绕行的绕行。三要全面开展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素质教育,督促道路运输企业针对汛期特点,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临危处置能力。四要与气象、公路、公安交警、旅游等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汛期气候变化和营运线路道路状况,加强对汛期易塌方和易发洪水路段运行的客运班线车辆的监管,督促相关企业提前做好运行安全防范措施和运输组织方案,严禁冒险行车。五要加强单车运行GPS监控,强化汛期危险品运输监管。六要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救援车辆调度演练,并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的组织协调工作。

  运输企业要服从调度和指挥,及时提供充足运力,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要主动与公路养护段、路政和运管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公路通阻信息共享制度,确保道路运输汛期安全、有序。

  (三)公路安全。公路养护部门一要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特别是要强化公路桥梁、涵洞、排水沟等设施的针对性养护工作,确保全市公路安全度汛。二要做好所管辖公路及其沿线防汛工作,特别是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坍塌、落石路段预防工作。三要按所辖线路对道路、桥梁、涵洞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危桥、险路和影响车辆通行、危及行人安全的要及时整治,对公路出现的坑凼、坑槽要及时安排修补,对涵洞和公路排水系统要及时进行清理疏通,对汛期中出现的公路坍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抢修,减少阻车时间,对因地灾造成公路堵塞,危及行车安全一时不能清除的,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报告。四要建立信息反馈、通阻信息报告制度及水毁抢修恢复进度报告制度。五是路政部门要加大上路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在公路上违章占道等影响公路安全行为,要坚持雨中巡查制度,快速报告险情,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密切与公路养护部门配合,及时清除路障,增设、添补警示标志,确保公路汛期安全、畅通。

  (四)施工安全。交通质监部门一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制定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汛期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善汛期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汛期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二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控,加大对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和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三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涉水工程,要坚决避开汛期施工。四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施工单位的民工驻地、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要避开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等自然灾害的地方,并落实防范措施,完善防灾预案,强化监测预警,严防因地质灾害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加强值班,增强纪律意识

  一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重大汛情,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力量妥善进行处置。二要严格执行汛情报告制度,确保关键时刻汛情信息传递快捷畅通。重大汛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我局和当地政府(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总值班电话:(0825)2332811,应急值班电话:13320643004)。

  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分别于4月20日和10月10日前将汛期值班安排、防汛值班表和工作总结报局安监科。

  附件: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2017年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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