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交综〔2022〕87号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4日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值班规范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值班工作,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的通知》(川交函〔2022〕23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应急值班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应急值班履职尽责行为和工作秩序,努力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能力、指挥决策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应急值班工作上传下达、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运转枢纽作用,推动应急值班工作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高质量发展根基。
二、任务目标
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以“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为载体,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开展值班工作,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坚持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规定,构建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坚持快速响应,畅通拓宽信息获取渠道,提升信息时效质量;坚持专业规范,加强专业化值班队伍建设,夯实值班工作基础,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联络畅通、运转高效。到2023年3月底,实现日常应急值班有机制、重要工作有指南、关键环节有标准。
三、重点内容
(一)规范应急值班
1.履行应急值班职责。应急值班主要职责包括:
(1)
保障值班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确保24小时应急联络畅通;
(2)
及时调度并汇总报送应急值班信息;
(3)
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部署要求;
(4)熟悉应急值班流程,熟练运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相关平台;
(5)督促指导下级单位应急值班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工作日夜间、周末休息日要安排局领导在单位带班或电话带班;领导电话带班期间要保证联络畅通,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到岗。重大会议和活动期间、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特大事件应对期间,要安排局领导在单位带班。节假日期间局领导在本单位办公区履行带班职责,夜间(当日20时后)可在确保联络畅通的情况下居家带班。其中,每个节假日局实职领导带班天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带班领导不得同时履行多个单位的带班职责。
3.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工作日白天安排专人值班,工作日夜间、周末休息日和节假日可统筹安排本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值班,原则上不安排同一人连续两日值班。坚持在编在职干部值班值守,严禁安排雇员、临聘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等顶岗值班。
4.强化应急值班管理。配备充足的应急值班人员,不得安排同一人同时承担值班、带班工作,不得同时履行多个单位的值班职责。值班、带班人员遇临时紧急任务无法承担值班、带班工作的,应经本单位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及时调班,严禁擅离职守或在未做好工作衔接的情况下调班换岗。
5.完善应急值班通信网络。建立健全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值班通讯录,加强日常更新。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语音通信保障能力的通知》(川交函〔2021〕449号)要求,配备足额卫星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
6.规范应急值班电话使用。接打电话做到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表述精准,重要来电要详细做好电话记录。值班电话应为专用固定座机电话,时刻保持畅通。响铃3声之内接听,严禁呼叫转移、设置彩铃或用于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7.规范应急值班记录。全面准确记录应急值班期间重要事项和处理情况,记录内容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详略得当,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使用统一规范的值班记录本或电子值班记录单,手工记录要字迹工整,电子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值班记录应定期编号归档,以备查考。
8.严格落实应急值班交接制度。交班人员应当交清当班重要事项,移交需继续办理事项。接班人员要迅速掌握值班情况,接续办理未完成事项。交接班应在值班场所进行,当面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
9.优化应急值班工作程序。逐级编制《应急值班工作指南》,不断优化和完善应急值班工作职责、工作标准、操作程序和处置流程等,切实提升应急值班规范化水平。节假日前3个工作日内应当制作备齐值班工作手册、行业值班通信簿等值班资料。
10.加强应急值班制度体系建设。全面系统梳理现有应急值班制度,针对性制定应急值班人员培训制度、工作清单化管理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备班制度、重大任务总结提升制度等,健全完善应急值班制度体系。
(二)规范信息报送
11.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逐级报告机制。遇一般及以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向局值班室报送调查核实及处置信息。遇较大及以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向厅值班室报送调查核实及处置信息,厅值班室及时向厅应急办报告。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明确1名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负责同志与厅值班室建立联系,及时接听厅值班室电话,如实全面报告情况。对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社会关注度的较大以下突发事件或涉及1人以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应进行报告。
12.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按照“边处置边报送,边核实边报送”要求,原则上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初步情况,并及时报送续报、终报信息。落实反馈信息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格式,准确、规范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13.拓宽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渠道。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通过视频日常巡查、网络舆情监测和12345、12328、12122电话热线等方式,主动收集突发事件信息,提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获取信息线索的能力。
14.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通过网络方式报送值班信息、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传真、机要交换等方式报送。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及时补报书面信息。应急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信息报送要求和相关技能。涉密信息报送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15.完善信息调度核实机制。遇有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启动直达一线的调度核实机制,与现场保持密切沟通联络,随时掌握、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尽快组织编报信息。对上级党委政府、单位(部门)要求调度核实的,原则上在25分钟内电话反馈,明确要求报送信息的50分钟内书面反馈;因情况特殊,难以在50分钟内提交书面报告的,须在口头报告的同时说明具体原因。
16.做好领导同志有关批示、部署办理工作。接到转送的领导同志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批示、部署要求后,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同志报告,做好批示传达、督促落实、跟踪反馈等工作。
(三)规范平台建设
17.优化应急值班信息报送系统。推进“交通运输调度与应急指挥系统”“交通行业通”的覆盖使用,提升信息编辑、传输、处理效率,有条件的要实现音视频、图片等多媒体信息同步报送。
18.完善视频会议系统。推动图像信号高清化升级、场所标准化建设,满足会议、会商、点名、培训等需要。接到临时召开视频会商要求后,要在30分钟内完成调试上线。
19.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严格执行省、市、县人民政府视频图像推送工作机制。利用信息技术,聚合部门、行业间信息资源,探索在值班平台中接入有关应用系统,并提供数据、音视频、图片等信息资源,构建应急值班信息资源“一张图”。
(四)规范督查点评
20.开展视频点名。做好省厅每周对各地、各单位开展视频点名相关精神的报告传达工作。市局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对基层单位开展视频点名,并将视频点名情况及时存档备查。
21.加强应急值班工作检查。不定期采取电话、实地、视频等方式,对基层单位应急值班工作进行抽查,重点加大节假日、工作日夜间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值班检查力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五)规范保障工作
22.加强应急值班能力培训。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值班工作指南、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应急值班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经常性、广覆盖、系统化培训,切实提升应急值班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各单位每年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业技能培训,做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培训,对首次参与应急值班的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23.加强应急值班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技术和先进科技手段在应急值班工作中的应用,推进应急值班工作数字化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度手册、典型案例库、队伍装备、应急联络簿等基础数据库,强化应急资源智能查询和整合利用。
24.优化应急值班设施保障。明确应急值班机构场所,悬挂铭牌标识,合理划分工作区、休息区(含卫生间)等,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严禁由传达室、保卫室等承担应急值班职责。
25.做好应急值班生活保障。完善应急值班期间休息、餐饮等基本条件,统筹安排值班人员补休。
26.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和工作秘密,严禁使用非保密设备处理涉密事项,严禁未经批准将涉密文件、信息、设备带出值班场所。
四、时间进度安排
“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梳理阶段(即日起至6月20日)
各单位对照任务目标和重点内容,对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交搜救发〔2012〕89号)、《省级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系统定位、主要功能和技术保障要求》(交办应急〔2018〕14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2〕45号)、《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值班值守工作规范>等5个制度规范的通知》(遂委办函〔2018〕6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认真梳理和全面分析,摸清现状、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全面落实阶段(2022年6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按照“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方案要求,重点围绕五个方面规范,26条具体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及时调度督促,推动措施和目标落地。
(三)督查总结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地、各单位对“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所有任务目标全部落实。
(四)交流提高阶段(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厅应急办将组织召开“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经验交流会,总结推介各地典型经验做法,并根据需要选择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单位,视情组织现场观摩和交流学习。通过经验交流、示范带动,进一步促进完善应急值班机制,提高应急值班的规范性,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有效性。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和设备保障,把开展“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作为夯实应急管理基础,推动应急值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应急值班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扎实推进落实。各单位要将“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同深入推进“三基”建设,同推进交通强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要通过专题辅导、基层宣讲、交流研讨等形式,广泛动员、全面参与,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处室和具体岗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跟踪督导。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要求执行情况纳入本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整立改,对问题严重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程序建议问责追责,有关检查情况视情在一定范围通报。对不按规定时限上报紧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四)注重总结提升。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成效、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抓紧把已有成果固化为制度,形成长效应急值班工作机制,推动应急值班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不断发展。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19日前和12月19日前,分别将本单位活动阶段性开展情况和活动总结报送局安全应急科(含pdf格式的正式文件和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赵婷,联系电话:0825-2332831,邮箱:snsjtysjaq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