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0年依法治交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20年依法治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日
2020年依法治交工作要点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
<中共遂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的通知》(遂法委发〔2020〕1号)精神,制定《2020年依法治交工作要点》。
一、始终坚持依法防控,全力保障交通安定有序
(一)始终将依法防控贯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全过程。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从执法、守法环节协同发力。坚持在依法防控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收集、梳理并逐级反映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法治问题,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切实做到依法防控和依法治交同步推进、同频共振。〔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责任单位中逗号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依法加强疫情防控执法保障。坚持严格执法,按程序实施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加强对交通运输各环节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三)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律宣传。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和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公布疫情防控所涉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依法行事,夯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二、深入推进依法执政,着力提升党组执政水平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党组(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活动,系统研学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统筹开展依法治交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属单位、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五)建立健全依法执政制度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党组重大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党内法规执行力度,健全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按照中央、省委部署,配合做好党内法规实施评估。(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属单位、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强化党组领导统筹和表率示范。党组(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全面依法治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好制度设计和工作部署。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和评议制度,完善党组(各党支部) 会会前学法和党组(各党支部)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属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部门
(七)推进依法全面履职。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强化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深度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项目前期谈判、合同协议起草、信访接待等政府涉法事务。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利益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部门合同管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修改、废止等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总结评估《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情况。深入持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局法制科、局建设管理科;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八)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功能,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善意文明执法理念,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加大涉企生效判决执行力度,加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力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企业“黑名单”和信用修复制度,健全诚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九)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落地落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多合一”改革。深化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及时纠正、查处违法增加证明义务的行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科,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非法营运、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探索实施审慎包容的监管制度,完善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建立检查备案登记、企业生产“安静期”制度,探索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律师随队执法模式,加快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智慧平台建设。开展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局法制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质询、报备规章等制度,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建立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通报制度。开展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拓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广度和深度。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参与的现场执法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法制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十二)联动创新精准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深化普法“三张清单”。创新普法方式,问需设计、按需推送、精准普法,推进“法治宣传七进”向“法律服务七进”“依法治理七进”转变。编制党政干部分管工作领域应知应会法律目录清单。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及时开展权威的法律解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动落实诉非衔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深化诉源治理。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345 ”工作模式。(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法制科,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强化工作保障,形成依法治交合力
(十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增强法治工作力量,配齐配强法治建设工作人员。完善干部法治培训制度,将法治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推进执法、律师等法治人才教育培训交流。落实公务员法治档案制度。(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局法制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五)强化法治督察考核。完善法治建设与交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建设目标绩效考核,科学设置依法治交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对推进全面依法治交不力的单位和科室,采取书面建议、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督察问责。(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