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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全国考核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8-02-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7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全国考核工作

自查情况的报告

 

市解决企业拖欠农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关于转发<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作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全国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813号)《关于落实省督查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要求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814号)要求,现将2017年我市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从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等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建设管理科,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监督。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政策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让农民工懂法、用法,提高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让社会理解、尊重、保护农民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协调配合,完善统计数据。积极配合做好农民工信息统计分析,对全市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数据进行采集,及时了解掌握施工企业聘用农民工人数和分布动态情况。监督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加强与市人社、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督办、主管部门监管”的保障机制,积极争取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支持,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四)加大检查,督促工资发放。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深入施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权益告知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和克扣农民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对情节较轻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及时处理,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根据各项目业主报送的统计报表,截至201712月底,全市2017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和养护维修工程等44个项目基本实现了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基本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全市累计支付农民工工资16356.53万元,合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周转金2470.58万元。部分正在竣工验收和结算支付的工程,尚未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总额1773.75万元,未支付的部分农民工工资也同步进行,计划在2018年春节前全额支付清全部的农民工工资。

 

  (五)加强督查,落实处置措施。高度重视投诉举报案件的协调处理,制定了应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措施,一是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二是抓好各项清欠工资长效机制的落实,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人员进行跟踪落实;三是督促各部门加快完成各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加强与各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尽快拨付结算款、工程款,及时解决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的支付问题。截至2017年底,全市交通建设领域未收到农民工直接投诉或人事劳动部门批转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投诉案件。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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