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遂宁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日
遂宁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2020年工作要点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四川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
的通知》(川交函〔2020〕190号)精神,特制定《遂宁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谋划部署。评估遂宁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面总结“十三五”期法治建设成果及问题困难。根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规划和交通强省、交通强市战略部署,研究制定遂宁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十四五”规划,主动谋划新时代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综合规划科、局行政审批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加强新冠肺炎的依法防控。落实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加强对疫情防控中交通运输领域出现的法律现象和矛盾问题的梳理研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关系,严格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防疫,强化责任监督,严惩“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提升交通运输依法防控的能力和水平,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考核评价指标,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督察考评力度,严格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增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在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强化督察结果的运用,奖优罚劣。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职责,完善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机制,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典型行政复议、应诉案例分析研判和通报机制,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的培训和工作保障。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5.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深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经济合同审查、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程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囊、助手作用,为交通运输行业依法履行职能提供参考意见和有效支撑。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6.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遂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依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提高文件制定质量,清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汇编制度成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制度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7.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以“证照分离”改革为抓手,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让企业有获得感为落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按照国家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取消下放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牵头单位:局行政审批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8.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十监管”,加强与交通运输厅及市级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联通,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开,推动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应用,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部署落实。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行政审批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9.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一窗分类办理”,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继续深化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推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省市县三级“一张网”全覆盖。优化网上办事流程,配合推进信息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工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牵头单位:局行政审批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持续强化交通运输公正文明执法
10.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9〕26号)、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发〔2020〕3号)精神,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对市县改革的指导力度,层层落实责任、理顺责权关系,做好相关涉改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妥善安置工作,不断夯实基层执法基础。
牵头单位:局人事科、局法制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落实,逐步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管体系和保障体系。继续推进“四基四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及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工作。依法做好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等工作,规范执法用语、执法文书等地方标准,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协作配合。
牵头单仕:局法制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2.加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管理、航务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为一体的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做好行政执法数据信息统一公示、一站查询。配合交通运输部推进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张网”建设步伐,着力用科技手段解决交通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开展全省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对执法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承诺整改,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不断加大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14.落实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落地落实,积极创新社会公众及专家学者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如实记录并完整存档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切实掌握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和决策效果。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5.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监督,依法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司法建议,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强化社会公众监督,通过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12328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收集分析各类交通运输舆情信息,严肃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强化个案措施应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局财务科、局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6.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运输市场资源配置、三公经费使用、政策法规等非涉密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好政策解读的释疑和引导作用,依法办理信息公开案件,努力打造透明诚信的政府部门。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7.依法办理信访案件。逐步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工作,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保障合法合理诉求依照法定规定和程序得到解决。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六、强化普法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保障
18.深化行业普法宣传。继续做好《四川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 》的落实执行,做好局务会学法学政策、“法律七进”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遂交综〔2020〕42号),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机制,培育行业法治文化。创新法治宣传工作载体、形式和手段,切实增强宣传实效性、影响力和覆盖面。开展“七五”普法督查总结,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努力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9.加强法治培训教育。推行领导干部初任法治培训、法治考核和年度述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工作机制。办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培训和新进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件培训考试,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机构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法治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0.强化法治责任落实。压紧压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制度,主动向本级人大、政府及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并通过报刊、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评议监督。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21.落实法治经费保障。确保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有效开展。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使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执法工作经费、执法队伍管理、教育培训等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坚决杜绝执法与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
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财务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四川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