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
报 告
市政府:
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省委督促检查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度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川委督效办〔2023〕5号)和《遂宁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积极部署并落实了相关工作,圆满完成党政同责考核工作任务。现将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和成效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学习。局党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环保工作1次,先后组织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法律法规和上级会议、文件精神6次,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环保专题会4次,开展环保方面督查上100次,进一步强化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突出了“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另外,结合《遂宁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度工作要点》,按季度开展调度会研究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严格对照《遂宁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开展相应工作,完成《遂宁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编制并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进行公示。明确局安全总监为分管领导,安全应急科为牵头科室,按照要求制定年度工作清单,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及时向市环卫委报告年度涉环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及目标,每月开展督导督查工作,发现生态环境问题11个,已及时督促整改完成,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市交通运输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包片方式,按行业分片区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暗访督导,并召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负责环保工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环保专题培训。同时,按照相关要求,牵头按时开展对大英县环保问题整改督促工作,并将相关问题予以通报,有效推动了工作的落地落实。
四是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严格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认真对照遂宁市《遂宁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任务分工以及细化的目标考核指标相关要求,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建立沟通联系网络,确保工作推动落实到位、问题排查整治到位,同时接收公众举报,强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受理工作,完善中央督查、省级督查和自查发现等问题的闭环整改销号机制。对生态环境领域出台该的新政策、新法规以及工作推进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行业统筹联动、协同研究,全面梳理涉及我局的建设项目环评、建设工地扬尘治理、道路扬尘治理、移动源(车船)污染治理和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汽修行业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绿色出行)、运输结构调整(多式联运)等重大工作事项和职责,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突出工作针对性,确保有的放矢。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杜绝整改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事项落实到位。
五是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刚性底线,健全水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约谈和奖励并行的评比机制,坚守“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要求,严格兑现奖惩,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环境保护工作得力的县(市、区),在重点工作以及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对保护工作不力的则予以扣减。
六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主动出击确保环境保护落实落地。1.促进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动客运车辆向舒适、安全、环保方向发展,我市1283辆出租汽车、1104辆驾培教练车、486辆公交车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其中236辆为纯电动,10辆气电混动),新增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全市农村客运使用CNG和混合燃料车辆676辆,占农村客运车辆的86.9%。2.开展节能降碳行动,稳步降低碳排放强度。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的客运企业不再新增线路,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再新增运力。鼓励支持绿色出行,大力推进优先发展公交战略,公交线路增加至31条,市主城区已建成电子站牌159座。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成功申报绿色货运配送城市。积极推进遂宁市绿色货运配送城市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交邮交快合作,逐步打通县乡村物流节点,建成县级物流仓配中心5个,乡镇物流运营中心70个,村级邮快驿站1109个。
七是持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和治理工作,将环境保护贯穿公路养护和交通建设、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交通执法之中。1.持续开展遂宁市绿水绿航绿色发展五年行动。全市9座客运码头,10座砂石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基本实现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污染物转运、处置措施贯彻落实到位。持续推广应用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1-12月我市垃圾、生活污水转运、处置率达到96%以上。2.持续推进老旧营运车辆的淘汰工作。指导各辖区建立淘汰老旧营运车辆底数和明细清单共计1401余辆,及时办理淘汰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推动这批车辆退出营运市场,全年淘汰623辆,完成力争任务600辆的104%。3.加强港口船舶污染治理。2023年共计开展检查船舶数量500余艘次,查处向水体倾倒船舶油污等违法行为4起,罚款3.7万元。另外,依托多部门打造的“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助力船舶防污染执法监管工作,把交运的水路交通视频监控、水利的河道采砂GPS定位监控纳入日常水路交通执法监管手段,最大限度挖掘多部门联合监管合力。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潼南执法支队签订了《遂潼交通执法管理协同发展工作协议》,将船舶防污染工作纳入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范畴。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了本地区“水利+公安+交运+环保”四部门定期会商、联合巡查机制,并在砂石开采、油污倾倒等重点领域细化了四部门职责分工,共同商议船舶水污染事件处置流程,及时有效解决重大船舶水污染事件。据统计,2023年累计与潼南地区交通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监督2次,处置了部门船舶停靠不规范、值守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立一套体系。事业单位改革后,根据单位职能职责新要求,逐步形成“1523”环保工作体系,即:一个领导小组、五个环保管理网格、两张工作清单(养护和建设领域清单)、三张工作表单(工作记录表、整改提示函、问题台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理清职能职责,做到定人定事定责,环环相扣,层层相接,有序推进环境治理工作和案件查办工作。同时,加大干部职工以及从业人员环保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增强环保与党政意识自觉性,实现环保和党政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是厘清行业职责。结合《遂宁市2023—2025年工业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六个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2023—202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遂宁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科室,按时按质推进相关工作。
三是全力迎接环保督察。结合《遂宁市迎接第三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拟发我局迎接环保督察领导小组文件以及结合《遂宁市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拟发《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做好迎检工作。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