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交运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4日
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纳入各类法治培训的重点内容,将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贯穿于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贯穿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
(二)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宪法意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党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围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开展各项普法活动
(三)认真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行业崇尚法治、学习宪法法律、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的浓厚氛围。
(四)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深入交通系统基层站所开展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调研,努力抓好“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申报工作。
(五)开展集中送法行动。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认真参与“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以及各重大节日系列宣传活动。
(六)开展法治宣传分类手册制作和法治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组织局属各执法单位参加市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案例征集活动。
(七)做好迎接省、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核评比和评估工作。做好活动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促进“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与目标如期完成。
三、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八)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创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示范点。
(九)积极实施《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通知》,加强行业指导督促,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活动,报送以案释法案例。
四、紧扣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深入学习宣传与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重点工作普法先行”的理念,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交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就跟进到哪里。深入宣传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等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一)以执法单位为重点,针对矛盾多发领域,把开展普法工作与化解矛盾纠纷紧密结合,深入开展与民生和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普法执法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提升机关效能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责任制落实质量;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法治文化建设相关活动。
五、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十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
(十三)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规划,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治学习内容和课时。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采取会前学法、专题讲座等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主动做好本单位的学法教育工作,把学法教育工作纳入目标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法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十四)持续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定执法人员培训方案,举办全系统执法人员法制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安排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六、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和载体
(十五)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扩大新媒体普法覆盖面,构建以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为核心的新媒体法治宣传矩阵,解读社会热点与典型案例,开展法律知识问答等互动活动,利用新媒体载体开设常设性的法治宣传专栏。
(十六)突出新媒体新技术手段在普法领域的运用。组织参加法治宣传教育作品征集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鼓励设计、制作“七五”普法规划解读等普法公益广告作品。
(十七)逐步完善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积极运用车站、码头、工地、交通工具、服务窗口大厅等公共场所的电子屏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增强法治宣传的传播力。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创建等特色鲜明的依法治理活动。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十八)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普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普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十九)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队伍的建设,将懂法律、能胜任法治宣传工作的人员调整到普法岗位。
(二十)严格落实《市直部门依法治市年度考核标准》要求,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指标在全行业的推动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