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遂委发〔2017〕27号)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力做好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工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2018年重点工作,针对《分工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应的重点任务推进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建立责任清单,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节点和时限要求,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局安监科报送,确保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30日
附件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
| 主要任务 |
牵头单位(部门) |
责任部单位(部门)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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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项 |
小项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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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1.严格实行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到位。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 市运管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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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 2.大中型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评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情况。 |
局建管科、局运输科,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 市运管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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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 |
局建管科、局运输科,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 市运管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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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探索建立大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总监制度。 |
局建管科、局运输科,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 市运管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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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 |
5.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通报有关主管部门,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业绩的重要内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在评选先进、劳模时,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应征求同级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
局建管科、局运输科,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 市运管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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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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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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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深入推进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
(三)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 |
8.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明确并落实化工全区安全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试生产及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 9.理顺铁路、电力等行业跨区域监管体制,明确行业监管、区域监管与地方监管职责。 |
局建管科、局运输科, 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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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完善地方监管执法体制 |
10.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及专业队伍建设。 |
局安监科,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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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辅助监管执法队伍。 |
局安监科,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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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告知、培训、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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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 |
13.加强水上安全监测巡航救助设施设备建设,构建全市水上交通应急救助体系。 |
局安监科,市海事局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20年 |
| 14.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以高危行业为重点,建立区域性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开展经常性应急联动演练、竞赛活动等,提高区域应急响应能力。 |
局安监科、局办公室,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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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和社会化服务、生命通道保障、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调用制度。 |
局安监科、局办公室,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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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
(六)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
16.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加大预防性执法力度。制定执法计划,推行执法全过程闭环管理和痕迹管理,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执法工作标准。 |
局法制科,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 17.严格执法文书制作标准和执法案卷管理,提高执法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
局法制科,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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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 |
18.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加强高危行业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等“三同时”审查。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涉及高危项目必须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开工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
局安监科、局建管科、局运输科,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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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建立执法监督机制 |
19.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纠错机制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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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
(九)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 |
20.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强化考核激励。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 21.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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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 |
22.积极探索事故背后的制度缺陷和技术失效的深层诱因,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的制定修改。严格落实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整改督办。 |
局安监科,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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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
23.开展重大危险源重新评估,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全面构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 24.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制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标准。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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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加强企业预防体系建设 |
25.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监测。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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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构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整合改造各级业务应用系统,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数据库,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共享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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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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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激励机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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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 |
29.分行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和跟踪复查,严格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和挂牌公示制定。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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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强化城市运行保障安全 |
30.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
局安监科、局建管科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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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 |
31.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域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及化学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入园工程。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 市运管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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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断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
(十六)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 |
32.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局建管科、局安监科, 市公路局、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9年 |
| 33.建立财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业管理等部门联合监督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 |
局安监科、局财务科,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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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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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加快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实现数据融合共享。进一步升级完善水陆交通、建筑施工、重点消防单位、重大危险源等监测、监控、预警系统。 |
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 (十八)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
35.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民生工程,推进安全体验中心等宣传教育载体建设。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
局安监科,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市质监处 |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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