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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公交公司采购40辆公交车有关事宜的报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8-03-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交函〔201850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公交公司采购40辆公交车有关事宜的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领导在《关于市公交公司采购40辆公交车的请示》(遂市国资〔201812号)上的批示精神,我局组织市运管处、市公交公司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公交车辆采购事宜

(一)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429号)设区城市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0标台以上要求,我市城区公交车数量应达到384辆(折合500标台),而我市城区现有公交车数量222辆,每万人拥有公交车5.31标台,公交运力需求矛盾突出,群众呼声强烈,仅2017年我局收到群众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电话来电直接或间接要求增加公交运力的述求热线达818件,占公交来电的45.2%,近两年收到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优先发展公交提案达10件,增加公交运力投放十分必要,我局同意采购公交车车辆数量40辆。

(二)气电混合动力型公交车符合绿色发展理念,我局同意采购气电混合动力型公交车。

二、关于研究市城市公交营运长效补贴机制事宜

城市公交营运长效补贴机制涉及发改、财政、审计、交通、税务等多个部门,其内容包括明确公交成本费用构成、公交成本费用监审取值方法、成本约束标准、财政补贴审计制度化、公交票价制定、与市财政支付能力相匹配的财政补贴方式及支付模式等多个方面,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学习借鉴省内外兄弟市州先进经验,尽快研究草拟我市公交运营长效补贴机制方案,报政府审批。

特此报告。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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