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省厅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工作部署,经局党组会审议同意,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出行服务改善、执法形象提升、农村公路惠民、交通运输便民、政务窗口提质等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现将“五大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行服务改善行动工作方案》联系人:田东,联系电话:2332820,18190189899;
《执法形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联系人:何亮,联系电话:2332861,18190189888;
《农村公路惠民行动工作方案》联系人:彭涛,联系电话:8095691,13808266588;
《交通运输便民行动工作方案》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2332830,18190181577;
《政务窗口提质行动工作方案》联系人:何亮,联系电话:2332861,18190189888。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7 月12日
出行服务改善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厅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公路出行信息服务
(一)强化电话热线服务功能。认真办理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项,回应民生关注,顺应民生需求,加强数据分析应用,促进政风行风转变。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情况
(二)主动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发现道路突发状况, “遂宁交运”微博平台在15分钟内更新信息,网站提前5天发布断道施工信息。
牵头:局建管科、办公室、
实施:市公路局,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情况
二、优化交通标识标牌设置
(三)规范标志标牌。对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识标牌全面摸排清理,整改不规范标识标牌。
牵头:局建管科
实施:市公路局,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完成时限:9月底
考核通报:7月上旬通报摸排情况,7月下旬通报方案制定情况,8-10月每月上旬通报整改实施进展情况
三、改善提升公路服务能力
(四)深入推进“厕所革命”。重点解决客运站、码头公厕人性化设施不完善,管理薄弱等问题。
牵头:局规划科
实施:市运管处、市航务处,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完成时限:2018年底
考核通报:每月10日通报上月检查情况
(五)优化干线公路占道施工计划。遇法定节假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原则上暂停占道施工。
牵头:局建管科
实施:市公路局,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法定节假日后一周内通报占道施工情况
(六)完善普通国省道出行服务设施。推进普通国省干线服务区建设试点,行车2小时内具备停车、短暂休息等基本服务,根据省厅相关规划和部署启动实施;启动旅游公路建设试点,将农环线船山安居段打造成为“五位一体”示范路,年底初见成效。
牵头:局规划科、建管科
实施:市公路局,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考核通报:10月上旬开始通报普通国省干线服务区建设试点规划制定情况,每月通报农环线船山安居示范段推进情况、普通国省道出行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情况。
执法形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厅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贯彻落实专项整改
集中开展出租汽车违规经营、非法营运、违法超限运输专项治理,净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公正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牵头:局法制科、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7月底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清单管理;年底前完成清单整改工作。
考核通报:7月底前通报整改方案制定情况,9-11月每月10日前通报整改情况,次年1月10日前通报上年整改情况。
二、严格交通执法程序
完善交通运输执法程序,落实交通执法五个规范,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开展执法评议考核,通过明查暗访整改处罚程序不规范和执法不公。持续深入推进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坚决纠正超限治理只罚款、不卸载和以罚代管行为。
牵头:局法制科
实施:市运管处、市航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7月底前完成整改
考核通报:7月中旬前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7月底前完成评议考核
三、加强执法人员管理
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公示,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开展执法检查需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主体。未经执法考试并合格者,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执法职责。
牵头:局法制科
实施:市运管处、市航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公示
考核通报:7月20日前通报执法人员资格年审情况
四、推进“三基三化”建设
巩固提升“四统一”建设成果,全面完成执法标识标志、执法证件、执法服装、执法场所外观统一,提升交通执法群众认知度。
牵头:局法制科
实施:市运管处、市航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考核通报:7月底前通报执法证件、执法服装统一情况,8月底前通报执法标识标志、执法场所外观统一情况。
五、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加快推进我市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制定;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指导各县(区)加快制定改革方案。
牵头:局法制科、人事科
实施: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等
完成时限:12月底
考核通报:12月底前通报推进情况
六、强化执法保障
进一步健全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法制工作机构设置,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要保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法制工作,切实承担交通立法、法制审核、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职责,确保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县级不少于1人。力争将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三基三化”、“四统一”、执法车辆、执法服装等执法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坚决杜绝执法与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各执法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健全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制度,每名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治培训教育不少于40学时。
牵头:局法制科、人事科、财务科
实施:市运管处、市航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考核通报:12月底前通报情况
七、推动执法信息化
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与公安交警等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试点推进非现场执法、移动执法,实现网上办案统一流程和标准,提升执法公平公正性。
牵头:局法制科
实施:市运管处、市航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8月底前安装全省统一的执法办案系统,组织参加全省执法办案系统培训学习。12月底前基本实现执法办案系统全覆盖。
考核通报:12月底前通报情况
农村公路惠民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厅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通畅工程建设
年内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水泥路),村村通硬化路。
牵头:市公路局
实施: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进展情况
二、启动资源路建设
在90个贫困村推动资源路建设,所有项目纳入农村公路“七公开”范围公开。
牵头:市公路局
实施: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进展情况
三、落实农村公路“七公开”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7项内容全部公开,实现公开内容适时查询。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介发布信息,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站所)、村委会要利用宣传橱窗、公开栏等传播平台公布信息,从业单位要在施工现场以公示牌的形式公开项目信息。
牵头:市公路局
实施: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违规情况及时通报;每年年底通报全市落实情况
四、建立项目整改台账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信访投诉,建立整改台账,加强跟踪督促,24小时内响应,1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
牵头:市公路局
实施:市公路局、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信访投诉处理情况
五、开展农村公路“回头看”专项活动
指导县(区)开展通乡通村硬化路“回头看”专项活动,对达不到通畅标准和“畅返不畅”的通乡通村公路,限期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实施。
牵头:市公路局
实施: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完成时限:2018年底
考核通报:7月底前完成排查和方案制定,之后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整改落实情况
六、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
以强化农村公路管养为重点,以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路为抓手,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推动农村公路管养“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牵头:市公路局
实施: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每年底通报情况
七、加强宣传解释工作
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加大国家和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政策的宣传,全力做好群众解释说明工作。
牵头:市公路局
实施:市公路局、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每半年通报情况
交通运输便民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厅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
(一)加快道路客运站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河东新区客运站、仁里、北固、城南公交站等枢纽场站工程建设工作,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优良的交通出行环境。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安居区交通运输局、河东新区交通运输分局
完成时限:2019年底
考核通报:每季度10日前通报上季度完成情况
(二)加强道路运输衔接。合理调整客运班线和城市公交班次,实现公铁班次有效衔接。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考核通报:7月底前通报摸排情况,8月、9月、12月的10日前通报上月进展情况
二、优化惠农便农客运网络
(三)贯彻落实《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标准》。根据厅即将出台的《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标准》,促进农村客运响应式服务规范发展,满足出行需求较小且相对分散的偏远地区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情况
(四)开展新增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新增建制村通客车12个,实现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93.48%。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完成情况
(五)推进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到2017年底,全市县区二级客运站覆盖率达到100%,乡镇客运站(停靠站)覆盖率达到44.7%,建制村招呼站(牌)覆盖率达到16.7%。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完成情况
(六)提升农村客渡运安全便捷水平。完成客渡船标准船型后评估,积极推动客渡船更新改造,提升客渡船舶安全技术水平。
牵头:局规划科、安全科
实施:局航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完成情况
二、实化城市公交优先发展举措
(七)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年底前实现遂宁市城区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城市公共汽车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水平。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考核通报: 8月底形成我市落实情况报告
四、规范网约车发展和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行为
(八)加快网约车落地实施政策出台。督促平台公司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加快完善运营网络,规范网约车管理。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进展情况
(九)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行为。开展“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整治,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树立行业正面形象;督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及其他渠道收集的投诉加强查处,对查实的不合规拼车、违规议价、拒载绕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8月底形成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实施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按照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规定,对查实的企业所属驾驶员、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和有责投诉逗硬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关联企业发展。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8月底通报考核进展情况
五、细化客运站售票服务管理
(十一)强化客运站诚信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客运站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纳入诚信考核档案并予以通报。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对客运站违规经营情况
六、净化道路客运市场环境
(十二)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以旅游客运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考核通报:7月召开部署会,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整治情况,11月中旬前通报整治结果
(十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一牵头、三联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媒体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完成情况
(十四)规范道路营运驾驶员行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加强对道路营运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规范运输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牵头:局运输科
实施:市运管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情况
政务窗口提质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厅政风行风建设“五大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动审批项目规范运行
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每项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全部在官方网站和办公场所公开。
牵头:局法制科
实施:市公路局、市航务处、市运管处,局建管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7月底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情况
二、 推动“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现场办结率达到100%,群众评议满意率达到95%以上。对投诉举报线索快速处理,做到有诉必查、违规必究。
牵头:局法制科
实施:市运管处、市航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7月底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情况
三、推动审批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省、市、县一张网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所有审批事项网上咨询、网络预约、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牵头:局法制科
实施:市运管处、市航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四、推动政务窗口自身建设
按要求选派窗口工作人员、首席代表,新进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考核合格。遵守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对违规人员严肃处理。
牵头:局法制科
实施:市运管处、市航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情况
五、推动窗口服务延伸拓展
针对办事群众特殊需求,开展特殊事项延时服务、法定节假日预约服务、残疾人等特殊群众代办服务。对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准入条件的重大项目,开辟快速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听取办事群众意见,积极改进不足。
牵头:局法制科
实施:市运管处、市航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长期
考核通报: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