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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加强 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6-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加强 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8日
  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遂委发〔2019〕5号)、《贯彻落实 <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 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9〕50号)精神,落实《交通运输环境污染防治及绿色交通发展2019年度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各项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巩固“黄标车”淘汰整治结果。船舶与港口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得到有效防控和科学治理,现有船舶到2020年全部完成达标改造。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船数量增加,占比不低于2018年。公路营运车辆、水路营运船舶二氧化碳排放较2018年相比下降。国省干线生态修复取得明显进展,具备条件的路段沿线绿化率达100%以上;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工作有序推进,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打赢蓝天保卫战

  1.落实各项政策规定。严格落实《遂宁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8-2020年)》,强力推进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污染防控措施,增强蓝天幸福感。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2.加强建设施工扬尘治理。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工程实施过程中,推行施工标准化,严格落实“六个必须、六个不准”“六个百分之百”等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公路局、市质监处

  3.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加强砂石源头管控,落实货运磅单制和砂石密闭化运输等措施,坚决杜绝超限车辆出场站,未覆盖砂石车辆上路行驶。依托固定治超站,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流动治超,依法严厉打击超限、不覆盖运输、沿途撒漏污染道路以及绕道躲避检查、强行冲闯检测站的砂石运输车辆。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路政执法支队

  4.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巩固营运“黄标车”淘汰整治成果,严厉打击已淘汰营运“黄标车”非法营运。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抽查,重点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车辆排放状况的监督抽检。联合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做好联合监管机制,开展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深入开展柴油车辆超标排放专项治理,严控外来高排放营运车辆转移入市。严格道路运输车辆和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制度,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老旧车船,不符合标准的车船不得投入营运。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运管处

  5.推进汽修行业VOCs治理。全面推广车用水性、高固分等低挥发性涂料;推广进店喷涂等涂着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喷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应设置完成封闭的维护结构体,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严厉打击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运管处

  6.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指导交通建设项目承建企业严格落实非道路机械准入标准,严禁使用不达到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投入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公路局

  7.鼓励支持绿色出行。大力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交路网,优化公交线路,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加强公交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交管理效率,提升出行信息服务水平;积极推广新能源公共汽车应用,逐步使用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汽车;加强公交出行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提高公交出行率。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运管处

  8.推进绿色货物运输。完善城市路网建设,推动国、省道城镇过境段、城市出入口改造和城际快速公路建设。加强管控措施,限制非新能源货物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发展绿色货运,优化货运结构。推进货物运输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运管处

  9.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加强柴油货车检验维修环节的监督管理,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柴油货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测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运管处

  (二)强化水污染治理,打赢碧水保卫战

  1.加强水运工程建设期间固体废物管理。加强遂宁港建设工作中环境保护工作,生产生活污水废水需经处理后再排放,严禁直接排放;提升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严防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工程废渣扩散、工程船舶施工期间出现溢油影响水质等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海事局、市质监处

  2.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船舶污染物的联合监管制度;加快完善运输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备或处置设施,对排放不达标的船舶实现全面淘汰,大力推广绿色环保船型;积极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大力推进码头、道路运输枢纽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海事局、市质监处

  3.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沿江问题治理,巩固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拆除不合规码头,实现已拆除非法码头生态复绿;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加快做好现有船舶达标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海事局、市质监处

  4.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认真落实《遂宁市渠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改工作方案》,督促指导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职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通过水源保护地,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警部门的禁行、限行规定。进一步加大交通设施跨越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查力度,加强涉及饮用水源地的交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及水源地上游船舶污染治理,依法清理撤除饮用水源地周边控制范围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质监处

  (三)强化土壤污染防控,打赢净土保卫战

  1.强化危货运输市场监管。切实抓好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审验、教育培训、危货运输车辆技术检验以及运输过程监管等关键环节,严防发生因运输事故造成承运危险货物撒漏从而污染土壤情况发生,严厉打击不具备运输资质的车辆非法运输危货物品。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危废物处置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妥善处置生产作业期间产生的危废物。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运管处

  2.强化农村环境整治。各县乡道建设要结合建设需要适时确定建筑垃圾堆放处置场地;完成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建设,防止城市垃圾等各类废弃物下乡。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公路局、市质监处

  (四)强化供给侧改革,打好绿色基础设施创建战

  1.深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进运输装备专业化、标准化和大型化,大力实施“互联网+交通”战略,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示范工作,培育壮大龙头货运物流企业,不断提高运输效率。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运管处

  2.优化交通运输能源消费结构。在城市公共交通和客货运输领域的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 在码头装卸机械和运输装备中优先使用电能或天然气等作为动力。鼓励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及充换电配套设施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应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周、低碳日、公交出行周等专题宣传,进一步强化企业、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推进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局属各单位

  3.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布局。构建低碳高效的交通路网体系,优化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强化路网互联互通,优化交通枢纽布局,提高交通资源集约利用效率,促进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高效组织和顺畅衔接。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海事局

  4.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逐步建立节能低碳专项行动长效机制,落实参与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参与企业能耗统计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海事局、市质监处

  5.加强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大力推广公路路面旧料循环利用技术,综合考虑公路等级、工程性质及规模、路面旧料类型及质量、施工环境、交通与气候条件等因素,合理选用路面旧料循环利用技术,确保高价值的路面旧料得以科学高效的循环利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公路局

  6.强化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严禁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行为。二是严格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落实。实施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建立有效的污染预防机制,完善施工现场和驻地污染防治与处理, 制定环境敏感区域生态环保施工专项方案, 做好生态恢复。三是落实项目环保验收。健全多部门联合验收机制,按照项目环评审批相关要求,对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及相关运行计划予以验收,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实现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各环节的闭合。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公路局、市质监处

  7.继续推进已建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工程。公路方面,重点推进边坡和取弃土场植被恢复、湿地生态修复等。国省干线生态修复取得明显进展,具备条件的路段沿线绿化率达100%以上。水运方面,重点推进过鱼设施、生态护岸等。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质监处

  (五)强化措施落实,扎实抓好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1.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杜绝整改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事项落实到位。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迎检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局属各单位

  2.强化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安排》《遂宁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交通运输系统整改方案,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按时按质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确保整改实效。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局属各单位

  3.强化省环保督察整改。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危废物管理,严把维修企业准入关,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予许可;督促指导维修企业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设施,设立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规范危废物处置,落实环保企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执法监督。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市运管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门部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

  二、制定工作方案。请各牵头单位结合工作职责,抓紧研究,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6月底印发实施,并抄送局运输管理科。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具体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要求,对照省、市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附件: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环境污染防治及绿色交通发展 2019年度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

  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环境污染防治及绿色交通发展2019年度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内容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部门)
责任单位
打赢蓝天保卫战 1.加大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力度 进一步加大公路建设施工环境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将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持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施工扬尘管控。 市公路局 局建设管理科,市质监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进一步加大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环境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将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持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施工扬尘管控。 市海事局 局建设管理科,市质监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2.继续开展绿色出行专项行动 (1)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开展“绿色出行月”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

  (2)继续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持续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汽车比重。
市运管处 局运输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3.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工作 加强对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督促指导,严格准入,加强监控,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建设排放监控平台。 市公路局

  市海事局
局建设管理科,市质监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1)推进港口作业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

  (2)加强港口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干散货码头粉尘排查整治。
市海事局 局运输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4.开展运营机动车尾气排放整治行动 (1)切实加强行业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查,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高能耗、高污染柴油货车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2)强化部门联防联控联治,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实施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实施I/M制度,实现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的“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

  (3)巩固营运“黄标车”淘汰整治成果,严厉打击已淘汰营运“黄标车”非法营运。
市运管处 局运输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5.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整治 (4)推进汽修行业VOCs治理。全面推广汽修行业使用水性漆等低挥发性涂料,采取高效涂装工艺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5)加大危险废物规范处置。按照相关危险固体废物处置相关要求,督促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按照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台账,完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贮存场地“三防”设施。
市运管处 局运输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打赢碧水保卫战役 1.巩固和提升非法码头整治成果 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交通运输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一步推进非法码头整治,完成市域内非法码头整治工作。 市海事局 局运输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2.加强港口和船舶水污染防治 (1)督促各县(区)、园区建立并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以及海事、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

  (2)积极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今年完成建设任务的75%。
市海事局 局运输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3.深入交通设施跨越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 (1)进一步加大交通设施跨越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查力度,加强问题整改,切实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环境问题全清零。

  (2)依法清理撤除饮用水源地周边控制范围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市公路局

  市运管处

  市海事局
局运输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打好绿色基础设施创建战役 1.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布局 (1)围绕服务支撑“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新格局和“双联双拓、全域开放”新目标,科学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强化路网互联互通,提高路网整体效率;

  (2)结合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集约利用土地、线位、桥位、岸线等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占用,提高通道综合集约利用效率。
局综合规划科

  局建设管理科
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海事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加快推进遂宁港建设,提升内河运输能力 市海事局 局建设管理科,船山区交通运输局
2.严格落实环保制度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工作,禁止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

  (2)大力实施绿色施工,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最大限度节约资源,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影响。
局综合规划科

  局建设管理科
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海事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3.推进绿色示范项目创建 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生态保护,打造全过程生态链条。深入开展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等创建工作。 市公路局

  市海事局
局综合规划科、局建设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打赢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战役 1.加快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 推进与高新区的衔接,有效解决多式联运最后一公里接驳问题。积极推进遂宁港安居区西眉组团至遂宁港通港大道集疏运公路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通道。 市公路局

  市海事局
局运输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船山区交通运输局
2.着力推动专业化运输 统筹优化内河专业运输系统布局,鼓励和发展集装箱、滚装船等专业化船舶运力,提升水运设施专业化水平。 市海事局 局运输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3.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实施多式联运提速行动,以提高货物运输集装化和运载单元标准化为重点,积极发展大宗货物和特种货物多式联运,探索实施“一单制”联运服务模式,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综合运输效率。支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市运管处 局运输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4.深入推进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1)严格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加大对大宗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执法力度;

  (2)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
市路政支队 局法制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巩固车辆运输治理工作成果,按照交通运输统一安排部署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 市运管处 局运输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推进节能减排行动 1.强化任务落实分解 根据《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和《四川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落实2019年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确保按要求按期完成。 局运输管理科 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2.加快行业新旧动能转化发展 推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继续推进无车承运人企业的发展,积极申报省级无车承运试点。 市运管处 局运输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加快电能替代工作,推进靠港岸电船舶岸电建设,大力推动岸电实用化,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持续推进港口岸电建设。 市海事局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3.推进交通运输装备能效升级 推进运输设备专业化标准化。全面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等货运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加大天然气等清洁燃料车船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营运车船,公路营运车辆、水路营运船舶二氧化碳排放较2018你那下降。 市运管处

  市海事局
局运输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4.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积极推进绿色养护,促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持续提高废旧路面、沥青等材料再生利用率。 市公路局 局建设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5.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大力营造浓厚的节能低碳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 局运输管理科 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以节水、节能、节支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绿色低碳机关建设。开展节能宣传周期间机关节能相关工作。 局办公室 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认真做好其他环保日常工作 1.严格落实环保责任 根据机构改革实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单位(部门)环保职能职责。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履职情况考核,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机制。 局人事科 局法制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2.组织开展宣传教育 深入宣传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坚定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具体举措和经验成效。 局办公室 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纳入交通运输系统教育培训内容。 局人事科 局运输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组织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培训。 局人事科 局运输管理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3.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认真执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加强督导巡查,发现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损害生态环境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局机关党委办 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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