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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关于遂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风险预警的通告

来源:遂宁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12 21: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关于遂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风险预警的

 

拟申请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引导社会资金、人员等资源要素理性进入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现发布遂宁市网约车行业风险预警通告

一、网约车行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3月底,我市共注册9家网约车平台企业,注册网约车2500辆,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6000人。受网约车及从业人员数量大幅快速增加等因素的影响,根据统计数据测算,目前网约车单车日均接单量不足15单。同时,网约车数量过剩、市场主体过多也对行业的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我市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有序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的基本思路,根据我市城市特点、群众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城市规模、人口数量、交通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及公共交通服务能力、环境保护等因素,我市网约车市场运力已饱和且过剩

二、网约车风险预警提示

(一)充分了解行业风险。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应当详细了解网约车平台接入、派单及收益分配规则、车辆是否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条件等情况,详细了解与平台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和自行承担的风险,详细了解行业从业人员实际收入情况等,做出理性从业选择。

(二)合法合规经营。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车辆和企业,应当分别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谨慎参与投资。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推动行业有序发展,我将不定期开展行业数据监测、现场检查等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目前我市私家车保有量逐年增加,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因订单少致车辆闲置,建议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认真调研市场、深入了解政策、谨慎投资我市网约车市场,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请我市网约车各有关单位、个人、驾驶员以及有意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人知晓以上风险预警内容,提高风险意识,谨慎作出理性选择,并做好承担所有政策、法律和投资风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遂宁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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