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交通运输系统
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
2018年气候年景总体偏差,防汛抗旱形势严峻。为做好2018年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确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遂防指〔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落实防汛责任
汛期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受强降雨影响,极易发生山洪、泥石流以及滑坡等地质灾害。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高度戒备、警钟长鸣,切实增强汛期防汛抗汛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提高防汛的自觉性,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发挥监管的主动性,牢牢绷紧汛期交通安全这根弦。汛前,各单位要坚持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各类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
二、扎实做好防汛准备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线,积极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防汛工作体系。市局成立以夏海荣局长任组长的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和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早部署、早准备,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度汛。
(二)修订完善各类预案。要在总结近年来防汛抗旱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实际,提前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及时完善预案体系,切实增强预案方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按照管理权限要求,在汛前完成各类预案方案审批,并按规定上报备案。
(三)科学储备物资队伍。各单位要科学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合理组织防汛抗旱抢险队伍,收集整理各物资仓库存放的物资种类、数量等基本信息,核对每支防汛抢险队伍的人员数量、设备配置、调用联系方式,当发生险情、灾情时,能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全面深入培训演练。要开展对防汛系统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对山洪灾害预警监测、水雨灾情收集、信息报送、总结汇报的能力;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进行至少1次实战演练,在演练过程中要充分预想情况,有效进行处置,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三、全面开展汛前安全检查
要坚持关口前移、精心组织、提前部署,尽早组织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开展全方位、多层级的汛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第一时间提出要求,跟踪督察整改,对汛前难以处理的,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一)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一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签单发航、停航封渡、汛期减载、汛情传递等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一线、落实到人头。二要将“两客一砂”船舶(客船、客渡船、砂石船)、学生渡和赶场渡,以及重大节假日水上旅游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严格查处超员超载、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航行秩序。三要大力整治突出问题,汛前要对运营船舶、渡口进行“零缺陷”、“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船舶和渡口设施状态良好。四要全面开展“救生衣行动”,加强渡口、社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船舶100%配备救生衣(救生浮具)和乘客上船100%穿戴好救生衣(救生浮具)“两个100%”的规定。五要全面建立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加强水上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增强水上交通应急反应和防灾减灾能力。
(二)道路运输安全检查。一要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开展大检查、大整治,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和细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二要做好“三关一监督”工作,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安全例检规定,要针对汛期公路通行情况,及时督促运输企业、车站调整班线,如有重大公路险情,该停班的停班,该绕行的绕行。三要全面开展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素质教育,督促道路运输企业针对汛期特点,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临危处置能力。四要与气象、公路、公安交警、旅游等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汛期气候变化和营运线路道路状况,加强对汛期易塌方和易发洪水路段运行的客运班线车辆的监管,督促相关企业提前做好运行安全防范措施和运输组织方案,严禁冒险行车。五要加强单车运行GPS监控,强化汛期危险品运输监管。要督促运输企业服从调度和指挥,及时提供充足运力,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要主动与公路养护段、路政和运管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公路通阻信息共享制度,确保道路运输汛期安全、有序。
(三)公路安全检查。一要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特别是要强化公路桥梁、涵洞、排水沟等设施的针对性养护工作,确保全市公路安全度汛。二要做好所管辖公路及其沿线防汛工作,特别是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坍塌、落石路段预防工作。三要按所辖线路对道路、桥梁、涵洞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危桥、险路和影响车辆通行、危及行人安全的要及时整治,对公路出现的坑凼、坑槽要及时安排修补,对涵洞和公路排水系统要及时进行清理疏通,对汛期中出现的公路坍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抢修,减少阻车时间,对因地灾造成公路堵塞,危及行车安全一时不能清除的,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报告。四要建立信息反馈、通阻信息报告制度及水毁抢修恢复进度报告制度。五要加大上路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在公路上违章占道等影响公路安全行为,要坚持雨中巡查制度,快速报告险情,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密切与公路养护部门配合,及时清除路障,增设、添补警示标志,确保公路汛期安全、畅通。
(四)施工安全检查。一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制定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汛期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善汛期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汛期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二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控,加大对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和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三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涉水工程,要坚决避开汛期施工。四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施工单位的民工驻地、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要避开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等自然灾害的地方,并落实防范措施,完善防灾预案,强化监测预警,严防因地质灾害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强化值班值守纪律
要严格落实汛期人员值班制度,各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重大汛情,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力量妥善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汛情报告制度,要确保关键时刻汛情信息传递快捷畅通,重大汛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我局和当地政府(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总值班电话:0825-2332830),做好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损失减轻到最低。
请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和局属各单位于4月20日前报送汛期值班安排、防汛值班表,10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局安监科(联系人:赖星灵,联系电话:2332831)。
附件: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11日
附件
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
2018年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夏海荣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袁仕平 局党组成员、市公路局局长
杨务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礼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火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伟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红军副局长
谢春容局安全总监
成 员:王勇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陈 欣 市运管处处长
杨 敏 市路政支队支队长
贺 强 市公路局副局长
刘意市质监处处长
邓卫国 局安监科科长
胡藉文 局办公室主任
辜良君局机关党办主任
邹庆祝 局人教科科长
陈 伟 局运输科科长
何亮局法规科副科长
范 璐 局财务科副科长
田东局建管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由邓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汛期安全工作日常事务。
该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2018年汛期结束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