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领域迅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11-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交2022114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印发《关于交通运输领域迅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迅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的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关于交通运输领域迅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的工作方案》,请各单位抓好落实。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2823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823日印

 

交通运输领域迅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迅速落实第三季度省、市安委会关于问题整改的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要求,坚决确保问题一改到底、见底清零,举一反三做好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问题整改

(一)安全发展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牢

1.一些领导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理解不深入、结合实践不紧密,没有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一些部门主要负责人不清楚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认识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教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纳入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向一线延伸,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是大力组织开展行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依托“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局安全应急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2.有的领导干部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有待加强,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出现的新风险、新挑战进行有效的统筹协调,更多是强调“千篇一律”的内容或者采取“大同小异”的措施,针对性不强。一些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在本行业领域涉及的其他监管部门协调联动上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

一是细化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健全完善安委会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安全风险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建立本行业领域常态化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定期联合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22930

3.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省市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结果的运用不够充分。

整改措施

一是对各级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二是市局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实时跟踪问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视情况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22831

(二)责任落实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

4.自上而下的责任链条拧得不够紧。有的行业管理部门没有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力传导不足。个别部门对所管行业进行风险辨识和采取管控措施督促落实不够。

整改措施

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风险分级管控,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清单的编制和运行质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护安2022城镇燃气、危化品、自建房等专项整治,认真做好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推动企业持续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明确管控责任和措施,加强源头治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22930

5.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自建房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的牵头抓总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一些存在隐患的老旧房屋由于产权争议、业主单位破产改制等原因,整治主体不明确,基层接不住、管不了的现象较为突出。部分地方鉴定为CD级的危房中,虽然采取了拉警戒线或者张贴警示牌等方式进行整治,但仍有群众居住在内,安全风险没有彻底消除。

整改措施

持续加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积极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责任主体,对鉴定为D级危房的不允许居住;鉴定为C级以上危房的,要进行安全监测,实施维修加固等措施,确保房屋具备安全条件后方可入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22831

6.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政府检查依赖性强,被动整改的情况比较普遍,企业隐患排查走过场、不深入,风险找不全、问题看不到、隐患查不出,习惯性依赖政府部门帮忙找风险、查隐患。

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企业负责人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二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信息化”的要求,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重大风险管控清单,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最小工作单元。

三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培训。对危化品等高危行业负责人开展为期三年的轮训,加大说理式执法力度,开展网络视频培训,增强企业安全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22831

(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仍需巩固提升

7.在燃气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慢,2022年市级挂牌隐患和各地自行发现的重大隐患尚未完成整改。现有管道建设年限在15年以上的较多;违章占压点仍然存在,处于容易出现破损泄漏的集中爆发期。部分燃气企业通过代管协议暂时解决了不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但安全管理水平没有得到本质提高,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整改措施

一是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行业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摸清行业燃气安全情况,建立隐患台账、分类施策、专项治理,确保燃气安全

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立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安全监管人员配合、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22930

(四)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有待提高

8.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仍然存在。燃气领域安全监管力量单一,缺乏公安、商务、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一些行业部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均未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联动性、专业性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围绕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领域以及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安全检查规范化、专业化。

二是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理直气壮,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敢于动真碰硬,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不得选择性执法,不能宽松软、走过场。

三是集中整改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采取“三带三查”、异地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9.“重检查轻执法”的问题亟需解决。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比例不高,但餐饮企业等经营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执法部门不明确,未将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执法部门规定细化落实到有关部门的权责清单中,立案查处率较低。部分地区基层派出所与消防救援机构在基层消防检查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边界不清、力度减弱。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督促检查,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要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敢于动真碰硬,避免选择性执法,严防宽松软、走过场,没有执法权限的行业部门根据检查发现企业具体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二是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惩戒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对象,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行刑衔接,严格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22930

10.监管执法未进行闭环管理。一些部门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的专业性不强,未及时跟踪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日常检查的台账管理不规范、跟踪督查不闭环。

整改措施

一是采取联合执法等形式,增强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的专业力量。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二是规范建立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等工作的问题隐患台账,实施跟踪督查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整改方案(即日起至2022810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迅速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问题及本地本行业安全监管实际,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28111031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事项,应研究制定可行方案,按轻重缓急分步推进,绝不能久拖不决。对一些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2111日至1231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全面梳理总结整改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要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将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牵头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到岗到人要亲自过问协调、亲自督办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办落实,严肃追责问责安办将把各部门整改情况作为市级督查巡查重要内容,并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对整改方案不实不细、整改措施和责任不落实、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整改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从严从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注重举一反三,全面总结提高。单位对照考核巡查反馈问题全面自查自改,对发现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并推动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要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信息报送,准确反映成果。单位要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形成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整改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总结整改情况,形成正式工作报告,内容要精炼简洁,数据要真实准确,于20221228日前报送市局安全应急科(联系人:赵婷,联系电话:2332831,电子邮箱:snsjtysjaqk@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