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遂宁市内河航道桥区水域安全水平提升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全市内河航道桥区水域安全水平提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以下是解读的具体内容。
《方案》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为深刻汲取广东“2.22”“良辉688”轮触碰桥梁典型事故教训,巩固全市“防跑船”、船舶突出问题整治、防范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成效,强化提升我市内河航道桥区水域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及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服务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工作目标。确保桥区水域划定后应显著标识和在建桥梁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必须按照100%标准落实;桥区水上航标维护正常率不低于 95%(夜航桥区航标不低于 99%),防范桥区航道、桥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力争实现船桥碰撞等“零事故”。二是排查范围。对纳入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2020年1月1日后建成运行、当前在建的三类跨全市内河航道桥梁的桥区水域通航安全隐患、桥区航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三是工作任务。摸排通航桥梁情况;夯实航运企业(船主)、建成投运桥梁运行管理单位、在建桥梁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桥区航道管养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航标设置、撤除、除锈、上漆等管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通航秩序管控。
《方案》还对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中旬)、集中整改阶段(2024年4月下旬至2024年10月)、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该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航务海事科揽总牵头,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任务分工承担相应的具体工作,各县(区、市)、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桥区水域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