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交综〔2021〕70号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局决定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
深入贯彻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关于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领导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审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及落实。
(二)
统筹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导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三)
审议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情况、总结验收情况等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
(四)
落实上级和局党组交办和其他事项。
二、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唐 统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余礼军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肖 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火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牵头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张 扬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永志 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左致远 局总规划师
蒲 斌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局办公室、法制科、综合规划科、财务科、人事科、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运输管理科、安全应急科、机关党办主要负责同志。
三、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法制科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具体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一)
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代表局与交通运输厅有关处室做好对接,做好信息汇集、简报报送、调研督查部署安排、迎检部署等工作。
(二)
研究审核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
研究提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等重大事项和问题等意见建议。
(四)
加强督促指导,做好上传下达和任务分解,组织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五)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议事制度
(一)
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
(二)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由其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会议议题,领导小组的成员和相关单位(部门)参加会议。
(三)
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经领导小组组长(或由其委托副组长)签发后印发成员单位。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