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24日
遂宁市交通运输系统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遂宁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函〔2018〕26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时按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着力提升交通生态环境,稳步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整改原则
(一)坚持党组统筹,提升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工作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主动认领、主动担责、主动整改,做到敢抓敢管,真整改、实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措施落实。各级各单位要对整改任务清单的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整改时限,注重整改实效,即知即改、立说立改,按期完成整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反馈问题及整改过程中涉及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格责任追究。
(三)坚持目标导向,健全机制体制。对标“绿色交通”战略要求,全面梳理查找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短处短板,认真分析总结,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工作措施和成功经验,立足实际,瞄准长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环境准入、环境监管、考核评价等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三、整改任务清单
(一)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目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健全环保工作机制;环境保护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
牵头督办局领导:夏海荣、杨务荣
牵头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办、局办公室、局运输科、局法制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融入交通运输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
责任人: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2)局党组、局务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每年不少于6次,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办,局办公室,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
责任人:辜良君、胡藉文,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3)梳理完善职责清单,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述职制度,压实环保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履职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干部个人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办、局人事科、局运输科
责任人:辜良君、邹庆祝、陈伟,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4)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学习、自学等方式,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和履职能力。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办、局运输科、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责任人:辜良君、陈伟,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5)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督查督导,强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增强环保执法监督力量,增加执法频次,依法严厉打击行业环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环境污染举报案件查办力度,快速消除污染源头,依法从严顶格处罚查证属实的环保违法行为,及时完成整改;重点重大污染事件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强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局安监科(应急办)、局法制科,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
责任人:邹庆祝、邓卫国、何亮,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6)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中、省、市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积极向省厅、市环督办提供交通运输系统环保创新做法,亮点举措等;严格落实《遂宁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整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遂环整改办函〔2018〕1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时报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展和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篇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或日常环保工作信息。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运输科,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责任人:胡藉文、陈伟,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水污染防治问题
整改目标:2018年底前,配合水务部门完成非法码头取缔关闭工作。船舶废旧机油回收处置工作规范有序,营运船舶非法排污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因非法采砂造成航道、岸线资源破坏的行为的有效控制。
牵头督办局领导:肖伟
牵头责任单位:市海事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措施:
1.成立水运污染防治和非法码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和责任人,4月底前专项整治行动,5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并出台具体整治方案。2018年12月前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
2.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摸清非法码头基本情况,积极配合水务、国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码头。督促指导船舶经营者和管理者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营运船舶非法排污行为。做好船舶废旧机油回收处置工作,鼓励既有船舶实施污水储存处置设施改造。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
责任人:王勇,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主要负责同志
(三)营运机动车污染防治问题
整改目标:完成2018年省市营运“黄标车”退出市场目标任务。积极配合交警部门,每月开展路检、抽检工作,加大对排放超标的营运车辆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牵头督办局领导:刘红军
牵头责任单位:市运管处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措施:
1.成立营运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和责任人,4月底前启动专项整治行动,6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并出台具体整治方案。2018年12月前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严把运输市场车辆船舶准入关,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燃油消耗量不达标车型、车辆型号未纳入《达标车型表》的车辆,不予办理营运手续。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营运车辆。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
责任人:陈欣,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主要负责同志
(四)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问题
整改目标:开展城区内在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施工建设,督促指导涪江二桥、中环线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围挡、覆盖、路面硬化、冲洗、湿法作业、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业主单位规范化使用非道路工程机械。
牵头督办局领导:袁仕平、黄火平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路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措施:
1.通过开展暗访暗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涪江二桥、中环线等城区内在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相关项目业主、施工方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切实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4月底前启动专项整治行动,6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并出台具体整治方案。2018年12月前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质监处
责任人:贺强、刘意,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
2.加强砂石源头管控,落实货运磅单制和砂石密闭化运输等措施,坚决杜绝超限车辆出场站,未覆盖砂石车辆上路行驶。充分利用科技治超信息化系统,依托固定超限检测站、综合执法点,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超限、不覆盖运输、沿途撒漏污染道路以及绕道躲避检查、强行冲闯检测站的砂石运输车辆。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4月底前启动专项整治行动,6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并出台具体整治方案。2018年12月前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运管处、市路政执法支队、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
责任人:陈欣,杨敏,各县(区)交运局、园区交运分局主要负责同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统筹领导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科。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行业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级各单位要及时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相关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方案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门(单位)具体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对整改任务以及移交的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坚决整改到位,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排污单位要从严查处,符合移送条件的,坚决移送司法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三)严格考核奖惩。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原则,对履职不力、未在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组 长:夏海荣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袁仕平 局党组成员、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杨务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礼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火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 伟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红军 副局长
谢春容 局安全总监
成 员:陈 欣 市运管处处长
杨 敏 市路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王勇市航管处处长
贺 强 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刘意市质监处处长
辜良君局机关党办主任
邹庆祝 局人事科科长
邓卫国 局安监科科长
胡藉文 局办公室主任
陈 伟 局运管科科长
何亮局法制科副科长
田东局建管科副科长
邹朋局规划科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刘红军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具体指挥调度、组织推进、协调保障和督办落实等。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办问责组、宣传报道组3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刘红军 局副局长
成 员:陈 伟 局运输科科长
周波局运输科科员
赵婷局运输科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具体统筹安排,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督办问责组
组 长:杨务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辜良君 局机关党办主任
邹庆祝局人事科科长
何迎春局机关党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群众环境保护方面投诉举报案件的纪检监察和督查督办。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黄火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胡藉文局办公室主任
曾少宏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何 飞 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新闻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按要求发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