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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宁市中环线项目创建“品质工程” 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04-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关于印发遂宁市中环线项目创建“品质工程” 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报送创建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品质工程”示范项目的通知》(川交路函〔2017〕48号)要求,经厅公路局审定,我市中环线项目被确定为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创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为确保示范项目的顺利创建,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精神,制定《遂宁市中环线项目创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遂宁市中环线项目创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28日


 
 
 
  遂宁市中环线项目创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质量强市精神,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创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要求,结合我市中环线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交通运输部打造“品质工程”的新理念、省委、省政府“绿化全川”、“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和市委、市政府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的新要求,强化“至臻”理念,树立“工匠精神”,通过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机制,提升中环线项目的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通过创建示范项目,带动我市公路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具体内涵

  品质工程是公路水运建设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建设“四个交通”的重要载体,是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造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实施现代工程管理和技术创新升级的不竭动力。品质工程的具体内涵是:

  1.建设践新理念:“四个理念”—五大发展、以人为本、本质安全、全寿命周期管理;

  2.管理采取新措施:“五化管理”—人本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

  3.技术得到新提升:“五个提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标准;

  4.质量达到新水平:“四个质量”—工程实体质量、功能质量、外观质量、服务质量;

  5.安全实现新保障:“三个安全”—施工安全、结构安全、使用安全;

  6.环保取得新成效:“三个成效”—生态环保、资源节约、节能减排。

  三、主要目标

  通过夯实质量安全发展基础、推进技术创新、提升队伍素质、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品牌创建、弘扬工程文化,将中环线项目建成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满意的高品质工程,为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转型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重点

  (一)推进工程施工标准化,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施工标准化,按照工程现代化管理模式,积极预应力智能张拉和循环压浆等“四新”施工工艺;在特殊结构物施工中推广清水混凝土;推广小型构件集中预制工艺、钢筋数控集中加工技术、桥墩模板无拉杆无钢棒孔洞、钢模封锚二次浇筑等工艺。

  (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强化风险预控管理,完善质量风险控制措施和运行机制。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工序自检、交接检、专检“三检制”,加强关键结构、隐蔽工程和重要材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三)深化“平安工地”建设,提升工程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和风险预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升针对性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施工安全。加强工程结构安全关键指标的实时监测与分析,积极探索智能预警技术,确保工程结构安全状况可控、可知。

  (四)注重生态环保、提升工程绿色环保水平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绿色遂宁”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将中环线建设项目与市政配套、海绵城市建设等工程高度融合,助推遂宁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绿色低碳城市。

  五、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制定中环线项目创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体系,完善检查和考核机制。加强针对项目实际的相关课题研究,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强化技术指导和咨询。

  (二)设计单位要树立全寿命设计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设计标准化和精细化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精心设计,努力创造设计精品,从源头上为品质工程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要强化工程现场的设计服务工作,通过动态设计,及时完善设计细节,严格落实审查管理制度,提高设计质量。

  (三)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服务合同明确的职责和授权,在为建设单位开展创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活动出谋划策的同时,切实加强现场监管力度,确保施工单位施工标准化、质量通病治理和“品质工程”建设其他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自检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施工标准化和质量通病治理等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合同,以施工班组标准化为载体,严格执行各项施工规范、规程。广泛开展技术攻关、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加大设备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不断提升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

  (五)市质监处要强化对创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通报机制和考核机制,督促各项目认真落实“品质工程”建设要求。要将“品质工程”建设成效纳入信用评价,加大对质量失信的惩戒力度。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工程质量安全。组织召开全市“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现场会,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各项目参建企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

  (六)各参建单位和各级管理部门要注重发挥社会公众的作用,要创新管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让社会各界充分参与到“品质工程”建设活动中来,提高“品质工程”建设活动的参与度和广泛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中环线项目创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夏海荣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袁仕平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公路局局长

  肖 伟 市交通运输总工程师

  贺 强 市公路局副局长、市质监处处长

  成 员: 李茂源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建设管理科科长

  岳敦宝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科长

  袁 静 船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左致远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敏 市交通运输局河东分局局长

  董秋全 市交通运输局经开区分局局长

  吴 强 市质监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路质监处,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措施,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创建目标实现。

  (二)加强体系保障。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责任体系的基础和引领作用,各相关县(区)、园区要成立创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工作领导机构,细化完善质量责任分工,形成主管领导牵头,各级各部门权责清晰、齐抓工作的质量管理新格局。

  (三)加强舆论保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中环线项目创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活动的意义、要求,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论监督,保障创建“品质工程”示范项目活动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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