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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查隐患、保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4-12 10: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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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查隐患、保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园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室:  

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查隐患、保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安委2021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查隐患、保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1412  


遂宁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查隐患、保安全  

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刻吸取遂宁经开区“319”雨污管网病灶排查失联事件和遂宁高新区“3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力防范遏制各类事故,进一步补齐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结合当前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深化安全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为我市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到位问题。在全行业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各单位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专题学习省委书记彭清华在省级领导干部、市厅级主要负责同志读书班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黄强省长在省安委会2021年第1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专题学习遂宁市委书记邵革军在市级领导干部和县级主要负责同志读书班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思想,坚决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做到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铁的作风抓安全。  

(二)整治企业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各单位进一步组织对行业企业重大风险进行精准辨识评估,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分类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数据库,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实行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压实企业风险辨识管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风险辨识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并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加强对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安全风险的排查辨识,强化高风险作业的管控措施。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风险分级管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清单的编制和运行质量。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风险台账,加强对重大风险的监督检查,确保风险可防可控。  

(三)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1交通运输领域。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和公交车、校车等车辆监管,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管控,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老旧桥梁隐患排查,提升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认真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水上交通蓝盾护航行动的通知》(遂交综202135号)要求,加强对重点水域和客船、渡船以及砂石船等重点船舶的日常监管执法,加大对船舶超载、配员不足、未遵守船舶定线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危险化学品领域。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加强危化品装卸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3建设施工领域。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极端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严格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加强对高边坡、高挡墙高处作业等重点部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落实防高坠、防机械伤害、防中毒等措施,严禁赶工期、抢进度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领域。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持续做好建筑消防安全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森林防灭火领域也要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攻坚行动,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  

(四)整治应急管理能力不到位问题。单位要认真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组织制定、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切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定期组织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扩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救援知识宣教工作覆盖面,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自然灾害,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时发出预警通知。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应急处置信息和调度指令及时、畅通、高效运行。  

(五)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不到位问题。切实强化企业培训制度落实,抓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做好持证上岗人员培训教育管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集中开展安全宣传,通过横幅、宣传栏、警示标语及手机短信、微信、网络等媒体,强化安全氛围。切实加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的检查力度,现场发现、现场整改、现场教育,增强安全教育警示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安全工作覆盖面。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今年930日,本次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学习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领导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领域风险隐患进行辨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落实管控措施,全面整治问题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档升级。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举措、时限和责任,作为集中攻坚的重点整改内容。  

(二)第二阶段为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集中组织对重大风险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改风险失控问题,严肃查处重大隐患未排查未整治问题,坚决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挂牌整治一批重大隐患,深入开展应急演练,以铁的手腕打赢风险隐患防范攻坚战。  

(三)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围绕国庆中秋安全和汛期安全,组织对安全风险隐患再排查再管控,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清醒认识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查隐患、保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应急科,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查隐患、保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三)加大执法力度。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注重行业部门协调联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严格停产整顿;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处罚和关闭,符合条件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推动落实。各地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三包责任制即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包线路、工作人员包车辆,将安全培训、警示教育落实到人头、车头。将组成综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攻坚行动进行暗访督查。各单位要组织督查督办,推动整治攻坚工作落地见效。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对行动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市将采取两书一函的方式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并作为约谈的依据;凡因行动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报请市委市政府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单位于65日和105日分别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总结情况至市局安全应急科。(联系人:赵婷,联系电话:2332831;邮箱:snsjtysjaq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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