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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07-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通 知

  
  

  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7〕7号)、《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7〕43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遂安委〔2017〕16号),精神以及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自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及早做出工作安排部署

  各单位要及时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督导落实,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举措,列为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二、检查内容

  (一)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委办函发电〔2017〕50号)、《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安办函〔2017〕26号)、《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遂安办〔2017〕40号)、《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遂交综〔2017〕106号)精神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情况,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落实汛期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情况;建立完善汛期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和信息传递机制,防范自然灾害引发次生安全事故情况等。

  (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情况。突出排查重点,集中对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临江、沿河、靠山等水毁易发路段,渡口、码头、客运站点及客运线路,建设施工高填深挖、桥隧作业、施工驻地及场所等开展隐患排查。要坚持采取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对重点特殊路段重大隐患点、重大风险源逐点逐段再次排查,科学评估风险,查找新发育的隐患点,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专业性过强和缺乏技术力量的,要及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排查。

  (三)突出检查重点。水上交通方面,一是贯彻省市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制定汛期交通安全措施情况;二是重点检查客渡船的适航状况、船员适任情况及“救生衣行动”执行情况;三是船舶的避险区域设置锚设备、系缆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四是客渡船舶“六不发航”、“停航封渡和警戒水位减载”、“客渡船签单发航”、“第一次洪峰停航”及汛情传递等汛期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五是强化船舶配员和乡镇一线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驾船和超载等违法行为,督促乡镇管船员和签单员现场管理到位情况;六是通航水域施工作业通航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道路运输方面,一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汛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二是 “三关一监督”,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三是重要景区、景点、汽车站、旅客集散地重点监控情况;四是驾驶员汛期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五是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六是危险品运输重大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控制的情况。公路保畅方面,一是检查国省干线、县乡公路沿线危桥、危涵、道路缺口和可能滑坡路段情况;二是公路除险加固、防范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实施重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四是强化对高边坡、重点桥涵动态监控情况;五是公路养护施工现场规范设置警示标志、标牌情况;六是公路汽车渡口船舶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在建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二是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情况;三是边坡及桥梁、隧道安全施工及施工地段临时排水措施落实情况;四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五是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域内项目的办公营地、生产设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隐患排查治理,民工驻地选点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级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切实组织好本地、本单位汛期安全大检查活动,做到不留空白。

  (二)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各单位要结合地区及行业特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强化基础工作,贯彻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暗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工作要严肃认真,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检查工作组织不力的,要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四)做好工作报告。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单位单位就本地区、本行业开展大检查的工作动员部署情况于2017年7月14日前报市局安监科;每月19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阶段性工作总结及督查工作情况书面报市局安监科;2017年9月2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情况书面报市局安监科;2017年10月18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书面报市局安监科

  联系人:卢椿林,联系电话:0825—2332831,联系邮箱:16897895@qq.com。

  附件:1.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成员名单

  2.市局检查组分组名单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11日

  
  附件1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

  成员名单

  
 

  组 长:夏海荣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袁仕平 局党组成员、市公路局局长

  杨务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礼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火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 伟 总工程师

  成 员:陈 欣 运管处处长

  杨 敏 路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龙 艳 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贺 强 公路局副局长、工程质量监督处处长

  李茂元 副调研员、局建管科科长

  邓卫国 局安监科科长

  胡藉文 局办公室主任

  冉 燕 局法制科科长

  张 强 局监察室主任

  冉丽梅 局工委副主任

  刘 意 局机关党办主任

  邹庆祝 局人教科科长

  岳敦宝 局规划科科长

  陈 伟 局运输科科长

  何 亮 市交战办副主任

  范 璐 局财务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由邓卫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卢椿林担任联络员。

  


  附件2

  
  市局检查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组长袁仕平,检查地区:船山区,成员:局机关党办、局运输科;

  第二组:组长杨务荣,检查地区:大英县、经开区;成员:局建管科,局工委办;

  第三组:组长余礼军,检查地区:安居区,成员:局规划科,局安监科。

  第四组:组长黄火平,检查地区:蓬溪县,成员:局人教科,局运输科;

  第五组:组长肖伟,检查地区:射洪县、河东新区,成员:局办公室,局交战办;

  运管、航管、公路、质监、路政等行业管理进行专项督查。党组书记、局长夏海荣抽查各地汛期安全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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