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西山北路619号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0825-2332811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二)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监督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贯彻实施,指导城乡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上级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配合上级部门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 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监督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建议与提案办理、档案、纪要、 政务值班、接待工作,承担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研究交通投融资政策。负责统筹争取全市交通建设项目资金。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及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和管理。承担交通运输城乡统筹工作。

(三)建设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交通工程质量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定额造价、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政府质量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指导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养护管理和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四)运输管理科(交通战备科):负责制定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客货运站场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客运行业管理、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负责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交通战备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引导、党建阵地建设运营,负责行业联席会议及建立诉求收集办理机制。负责行业党委日常工作。

(五)航务海事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和水路运输、航政、港政、地方海事行业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运建设项目实施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水运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承担港口岸线使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船员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参与河湖长制工作。

(六)安全应急科: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消防、防汛等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法制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市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承担一体化政务服 务平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承担行业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事务。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行业稳定工作。

(八)产业发展科:负责指导推进全市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参与推进全市物流园区、物流 中心、城市配送体系、物流网络体系以及重大物流项目规划和建设。统筹协调全市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物 流组织、调度、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平台经济、枢纽经济、通道经济、低空经济、路衍经济等未来产业的谋划与研究。负责产业发展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开展有关统计监督检查和培训工作。

(九)财务科:负责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除通行费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交通行业审计工作。

(十)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称评审和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推广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