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遂宁市2023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召开。
据悉,6月25日至30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运输海事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对我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暗访督查。总体看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交通主管部门均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风险进行了必要研判,大部分召开了汛期工作会,修订了2023年汛期安全应急预案。目前,全市启用停泊区21个,606艘涉砂船舶已全部进入停泊区内停靠,船员签订承诺书161份,停泊区区长签订安全承诺书39份,开展船员安全教育培训161人次,开展应急演练4次,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紧紧围绕“水运提升年”主题,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工作理念,狠抓源头、动态管理,强化能力素质提升。二要突出重点,坚决做到严防死守。要严格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安全防范、应急准备等,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力争实现零事故、零死亡、零跑船、零污染“四零”目标。三要协同配合,扎实抓好措施落实。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三清单一承诺”制度,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同步强化协同、预警预测,建立健全涉水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联合执法机制、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完善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全面运行江河流域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和严格执行预警叫应机制,形成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坚决守好行业安全“基本盘”。
遂宁市2023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召开